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634|评论: 18

[群众呼声] 为衡阳市检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正义行为点赞

[复制链接]

        衡阳市检明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仍敢妄称三台警方刑拘送旗群众是乱作为、是越权履职、是错误立案、是错误刑拘、是明显不当!!!

       上述言论明显违反了谁办案谁发声的原则!显属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立场!

       衡阳市检,作为事件当事人,我不禁想问,您端谁的碗?您想砸谁的锅!

       您这是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正义行为!

       我为您点赞并保留向神勇的三台警方进行实名举报的权利!

133854cl28fat2r22wle8e.jpg http://www.hengyang.jcy.gov.cn/a/jianchadongtai/2016/0831/486.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6: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麻辣社区全体工作人员!我完全理解并支持您们的工作!我爱死您们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9: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请命被刑拘!将是冯勇军终身的荣耀!

 楼主| 发表于 2020-4-28 0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2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勇军诉东方网、和讯网人格权纠纷案之《再审申请》节选
       为证明东方网、和讯网发布的《刑拘和释放送锦旗者  都是依法行事》网文称三台县警方刑拘送旗群众系依法行事的定性错误,为证明其宣称相关部门未对冯勇军送“不作为”锦旗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定性不能成立。原告向两级人民法院书面请求依法调取《三公潼提捕字[2016]181号提请批准逮捕书》。
       因该法律文书能证明三台县公安局污称冯勇军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抬着造谣诽谤的锦旗,给三台县环保局、百顷镇党委政府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破坏,故其刑拘冯勇军显系因冯勇军送旗打脸政府而恼羞成怒,显系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两级法院未依照冯勇军的申请依法调取该法律文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应当再审之情形。

 楼主| 发表于 2020-4-29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勇军诉东方网、和讯网人格权纠纷案之《再审申请》节选
二、本案审判人员存在枉法裁判行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之申请再审的情形。
     (2019)川07民终3200号案审判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文书应当逻辑清楚,不能自相矛盾,然而综观上述判词,显然前言不搭后语。
       涉案审判人员李又平、马红科、周坚在判决文书中,强调两被上诉人系新闻媒体,知悉新闻媒体的报道要求,即法律术词规范准确,不作定性判断。上述人员为此还打了比方,即只有法院认定的“犯罪”才能称为“犯罪”。东方网、和讯网称冯勇军“犯罪”,存在用词不精准之处。
       让再审申请人奇怪的是的,涉案审判人员李又平、马红科、周坚又在判决文书称东方网、和讯网未对上诉人冯勇军作“犯罪”的负面定性评价。难道将解决黄龙水库污染问题的功臣称为“罪犯”不是负面定性评价?相关审判人员的语言难道是体育老师教的???
       案涉审判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东方网、和讯网就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还在报道作出了如下大量脱离事实、违背客观规律的定性:
      未完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20-4-2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台县发言人@三台县公安局    该不该查衡阳市检察院相关人员的水表,你们说了算!我静候佳音!

 楼主| 发表于 2020-4-2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致电@三台县发言人08165338105得知,贴文情况三台县已经转办给了三台县公安局
@三台县公安局,如果你们对转办事项不持异议的话,接下来,我会申请衡阳市检察院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案件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三台县公安局   请雄起!

 楼主| 发表于 2020-4-30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勇军诉东方网、和讯网人格权纠纷案之《再审申请》节选
书接上回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涉审判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东方网、和讯网就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还在报道作出了如下大量脱离事实、违背客观规律的定性:
1、东方网、和讯网在其发布的《刑拘和释放送锦旗者  都是依法行事》网文中定性冯勇军送“不作为”锦旗反映客观情况是游行示威。
纵观锦旗内容,有“举报无力,百顷镇众村民无颜”字样,这显然不是示威,而是示弱!
为民请命被刑拘,不应当是冯勇军终身的荣耀!封建社会实行“人治”尚且都会褒奖为民请命的人,当下中国,提倡法治,法律应当能认清好人和坏人,请不要让冯勇军为民请命被刑拘成为“法治中国”不可承受之重!
冯勇军坚信正义必定迟来,且等得到!

 楼主| 发表于 2020-5-1 09: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请命被刑拘,不应当是冯勇军终身的荣耀!封建社会实行“人治”尚且都会褒奖为民请命的人,当下中国,提倡法治,法律应当能认清好人和坏人,请不要让冯勇军为民请命被刑拘成为“法治中国”不可承受之重!
冯勇军坚信正义必定迟来,且等得到!

 楼主| 发表于 2020-5-3 1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20-5-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勇军诉东方网、和讯网人格权纠纷案之《再审申请》节选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涉审判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东方网、和讯网就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还在报道作出了如下大量脱离事实、违背客观规律的定性:
      书接上回
       2、东方网、和讯网还在发布的《刑拘和释放送锦旗者  都是依法行事》网文中定性冯勇军的行为给政府和相关部门造了成负面影响。
       两被告经人民法院传唤,均拒不出庭、拒不提供证据,故两被告上述定性言论显系造谣诽谤,显属放屁。依法应当责令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然而本案经县市两级法院缺席审理,荒唐的作出了对原告不利的枉法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0-5-4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5 00: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元帅 发表于 2020-5-4 11:17
@绵阳市公安局  请出来走两步!!!

老哥,佩服给你鼓掌

 楼主| 发表于 2020-5-5 07: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勇军诉东方网、和讯网人格权纠纷案之《再审申请》节选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涉审判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东方网、和讯网就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还在报道作出了如下大量脱离事实、违背客观规律的定性:
      书接上回
3、两被告发布的《刑拘和释放送锦旗者  都是依法行事》网文中定性冯勇军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没有事先申报审批。政府及相关部门未对冯勇军打击报复。
       法律关于“游行”的定义非常明确,即“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法律规游行需要审批,也只是基于游行规模庞大,会不可避免的破坏社会秩序。
       虽然明知以自己的方式送旗不是游行示威,但是为防止口袋罪,送旗前,冯勇军还是多次向三台县公安局、绵阳市公安局、三台县政府、绵阳市政府请示申报,并请求四川法制报绵阳站站长马超委婉征求三台县公安局副局长岳波意见,马超站长转达了岳波的意见(原告有录音),不属于游行示威,针对送旗,其提出四点要求“不断道、不冲击国家机关、不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不打砸抢”。原告依照岳副局长的意见、冯勇军于2016年8月10日复制2008年(共送出三面锦旗,县委一面、县法制办一面(内容为“情系三农、执法如山”)、县交通局一面)、2014年(县水务局人饮办一面,内容为“依山崇德  饮水思源”)之送旗模式,依法送旗。原告举报黄龙水库污染,在穷尽信访、集访、向省委巡视组反映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救济方式后,迫于无奈,送旗反映黄龙水库污染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的客观情况。
       送旗当日的实际情况是,加上冯勇军共八个人,除冯勇军外,其他年均七十,一行人全程走人行道,听从随行民警禁止敲锣打鼓、行政路线指令,未妨碍任何行人员及车辆通行。主观上并无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客观上也未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因为冯勇军送旗目的的正义性,故一经报道,就受到了全国网友一边倒的支持。
       如果说冯勇军送旗行为当真属于游行,送旗前一日,冯勇军就自身于2014年向水务局送旗涉嫌违法犯罪,向三台警方投案自首,三台警方就应受理并依法进行追究、如果说冯勇军的送旗行为当真属于游行,三台警方要制止送旗非常简单,只需不许列队(三台警方牵强称冯勇军等人列了纵队)、不许展示锦旗内容(三台警方牵强称锦旗内容即表达了共同意愿)即可,在抓捕现场,警方在另案中提供的天网摄像头录像有超过十二次的人为转动痕迹。证明警方是早有安排,布好口袋、多方取证,伺机抓捕。
       如果送“不作为”锦旗是违法犯罪,则三位民警目睹了冯勇军等人从不违法演变到犯罪,其行径等于目睹了一个男子从搭讪良家妇女、猥亵、脱下裤子到强制插入时再进行抓捕。如果送“不作为”锦旗是违法犯罪,则显然,三台公安干警的执法就违背了人性!属于动物性!属于犯罪!
       显然,三台警方的目的不是要制止送旗,而是等候时机伺机抓捕冯勇军,其执法不具合法性,是滥用职权、是栽赃陷害、其对冯勇军的刑拘显然属于打击报复。
显然,东方网、和讯网的定性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20-5-7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勇军诉东方网、和讯网人格权纠纷案之《再审申请》节选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涉审判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东方网、和讯网就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还在报道作出了如下大量脱离事实、违背客观规律的定性:
      书接上回
4、东方网、和讯网发布的《刑拘和释放送锦旗者  都是依法行事》网文称,冯勇军等人拿着“不作为”锦旗在城区人行道列纵队行走近3公里,持续一个半小时,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引起围观,并多次拒绝解散。
      在被三台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后,冯勇军不服,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试图拿到上述证据,但是劳而无功。其另案提供的证据显示其上述认定非常荒唐。
       三台县警方就行政处罚案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据其称是全部无删减的视频,但是全部视频加起来的时间是25分12秒显然与东方网、和讯网造谣宣称的一个半小时不符。三台县公安局并未在行政处罚书中称冯勇军严重影响了城区交通秩序,而是称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防止由此引发三台城区交通、社会秩序混乱,对冯勇军采取了强制措施。
      显然,东方网、和讯网发布的网文无证据证实且与国家机关的法律文书不符。依照相关法规,可以认定侵权。

 楼主| 发表于 2020-5-9 14: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9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事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