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绵阳市三台县光明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情况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相关职能股室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课后服务费”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和《绵阳市四部门(绵阳市教体局、绵阳市发改局、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绵教体函〔2019〕21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三台县发改局三台县教体局关于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三发改价格〔2019〕15号)精神,学校可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160.00元/生.月的费用。目前,光明小学暂向自愿选择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2个月的课后服务费用共计320.00元。 2.关于反映收取“教辅资料费”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精神,光明小学本学期为新华文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向自愿购买了教辅材料的1年级学生家长代收了教辅资料费137.50元/生/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免费。 3.关于反映收取“饮水费”的问题。 为更好解决学生饮水问题,关注学生身体健康,提升学生饮用水质量,经光明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商讨后决定,为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2019年8月26日,经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全程参与,最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供货方为绵阳市康乐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芦溪代理商,自愿饮用桶装水学生交费35.00元/人.期,由各班家委会保管。根据学生实际饮水量,期末由家委会与商家据实结算。不愿饮用桶装水的学生可以在学校食堂接开水饮用。 4.关于反映收取“洗洁精费”的问题。 从2016年春季开始,我县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费营养午餐。光明小学没有餐厅,师生均自备餐具,餐后需要学生自己动手清洗自己的碗筷。据了解,该校学生曾经自带过洗洁精,但有学生将洗洁精漏在书包或课桌里的现象,故部分班级的家委会提议班级统一购买洗洁精,全班学生共同使用。光明小学1年级1班学生上交了1.00元/生的洗洁精费用,由家长代表刘某平保管,共收取了32.00元。目前,刘某平已将32.00元钱购买了洗洁精供班上学生使用。在我局调查组介入调查时,陈老师已经代家委会将购买洗洁精的钱(1.00元/生)如数退还给了自愿上交洗洁精费用的学生家长。 二、调查处理情况 1.我局已责成光明小学组织家委会在学期末就学生桶装水饮用情况向学生及家长据实结算。 2.我局已责成光明小学进一步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目录公示制度,坚持对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要素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免费的项目实行“免费公示”。 3.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教育相关规定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强化师德师风整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对群众反映、检查督查出来的相关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快、从严严肃处理。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与我局审计监督股咨询,联系电话:0816-5261067。 感谢您对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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