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955|评论: 32

讨论“5.12”地震受损的旧楼房加装电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3-1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照《宪法》主张公民合法权益
反对在我家门口的通道上搭建
特种机械设备“电梯”
      我们被通知开会,从会上获悉:“小区居住的部分业主将要在我家门口1.6米处的公共通道上搭建高度超过20米,载重超过800千克的人货两用直行电梯。突然得知这个消息,非常震惊,当即表示:坚决反对!现将意愿书面陈情并提交给有关各方。正文如下:
        
       一、依法维权,坚决反对加装电梯
       我是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退休)人员,我的住房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新华西街53号(农科院单位人员集体居住的院落),住房最早的原产权单位是“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1998年12月17日,我依法合规“购买房改房”;2001年1月5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2001年5月16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当初选择(购买)房屋的方案是具有法律依据的,20年过去了,任何的组织和个人篡改20年前的既成事实,都涉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1).2018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我的住宅是证件齐全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是我们过去,现在,将来唯一的居住所在;1998年购买该住房(设计方案)时,没有任何人、任何方告知我:“20年后,家门口(1.6米处)可能安装高度20米以上的重型机械升降器电梯。”历史不容篡改,家园既定的格局,美好的环境,只能维护,不容破坏。
        (2).《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对严重遮挡作出界定:“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可视为严重遮挡。”在我家门口将要搭建的电梯,适用以上各条法律法规限制限制。
        (3)依法驳斥“小区业主三分之二同意,(搭建工程)就可进行!”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损害少数人的利益这个“文件精神”是违法的!-幢七层楼房,住在高楼层的业主积极主导加装电梯,人情世故"绑架”之下,一、二、三楼层业主的合法权益被忽略。在处理“权益得失”民事纠纷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法则)是不合法的;少数人迁就多数人的人情和舆情也是不合法,更不合理的。
案例:“三人同行或者邻里居住,两人相加是多数,二人合谋侵占第三人的财产,而这三人同是--个单位多年的同事.....”法律保护谁?公德倾向谁?人多势众,弱肉强食的野蛮霸凌法则与文明社会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民俗习惯、社会道义、法规、法律相悖。执行“小区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就可施工”的“文件精神’势必侵害三分之一公民合法权益,社会主义社会的公理法理基础何在?《宪法》的权威与庄严将被践踏。违背《宪法》的“文件”应当被废止而不是“公投”多数票获得通行。
        (4)据主张、主持电梯安装的业主称:“市政府有文件,安装一部电梯省上奖励15万,是国务院给钱;如果不安电梯,这个钱就拿不到,全体业主都要支持,把这个事情搞下去;住一楼的同志有一点影响但是也没得啥!”(说此话者,无权代表全部业主。)住在高楼层的业主从“政府补贴”的政策中看到“资金来源”,得到占用公共面积的“精神”支持。
       请问:住房位于高层的业主,当初选择房子的时候,您比低楼层的业主有选择的优先权和自愿;确定楼房高层居住是您自己的优越条件决定的;您应当为自己当初的选择负责。
       花园小区的一楼本来就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潮湿;绿化树木高,使致室内采光有问题;阴暗、蚊虫够;高空抛物事实频发;汽车尾气以及车辆当道等等惠及全体,伤及低楼层业主的事实不胜枚举;新增的电梯会造成新的出行遮挡和阳光视线遮蔽;增加隐私被偷窥的可能;不规律噪音带来袭扰;安全隐患无法规避。
      部分业主代表,罔顾其他住户权益和坚决反对的意愿,仍然积极主导并强行安装电梯,涉嫌以利己为目的而损人的“强行故意”,一旦因此“故意”而发生的事故,相关人员(出台文件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将依法承担法律后果。
     
      二、民生工程,应当精准扶贫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充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各级政府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要把民生的短板补齐,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居者有其屋。”社会公平正义是美好生活的前提条件。
       (一)我们的住宅位于涪城区“花园小区C区”,建于2000年以后,套内面积162.31平方米,错层式砖混结构。我国国情现在还不是财富富余的发达国家,不少的国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民生工程的资金应该用于精准扶贫;一部电梯的补偿款可以使没有房屋居住的人“居者有其屋”;在花园小区,C区的住房面积和住房格局比其他(ABDE)区好,改造老旧住房资金绝对不该用来锦上添花;政府“补贴”是不是应该实地考察,接受补贴对象的住房是不是该业主"唯-”的,正在居住的,家有老人的,将来长期居住的住房?
       (二)花园小区C3栋整幢楼房,2008年“5.12"地震中住房主体承重墙多处穿缝裂口,裂口从房顶一直到墙角,最宽的地方有四厘米;房梁裂口处看见了断裂的钢筋,结构严重受损;经专家4次鉴定,有关人员多次考察——评定为:“危房,加固后使用。”政府当时还给每户人员发了租房补贴,同时为我们搭建了临时抗震房。2009年4月,绵阳市政府拨付救灾资金每户5500元进行主体墙、房梁加固以及维修。曾经的危房能否承受电梯工程施工以及电梯运行之重?需要科学的实地考察;人民政府如果真的关切我们科技人员的生存和居住质量,请将此幢房子拆除重建,相对于“加装电梯”,我们全体更需要实实在在的“安居”房。
       (三)搞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学者告诉我们:“楼房建设有一定的建筑标准:垂直高度在23米以下的楼房(即7层以下)可以不建电梯;政府应对老龄化加装电梯也是不得已,但毕竟与原配性质迥异;电梯自重及在运行中产生的拉力,会影响到原有楼房的承重能力;除了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加装电梯对全体住户而言势必影响采光、视线,还将带来不可避免的噪音问题。”事实上加装电梯不但不能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反而增加了焦虑情绪。
      (四)加装电梯,政府出钱,业主们个个闹心!同一单元的业主们很难“达成一致”。住在高层的业主有可能认为:低楼层的人太不近人情,阻挡了政府对他们的亲切关怀,上万元的“补助”拿不到?高层的住户“算计着如何让电梯钱转化成租金或售房款”,这个政策究竟是“惠民”还是“更惠高层民”?
      住在低楼层的人们以前只有微弱阳光透过窗户,这些“弱光"以后被“电梯”无限期都霸占了去;家门外的园子里,东挖一坑、西挖一块、毁坏了绿地、破坏了格局、失去了安全保障、恶化了邻里关系;多年以前《购房合同》既定的框架以及条件一旦因“政府主导”而突破,“三分之一”的民不安,国怎泰?如果强行施行,由此形成家园处处,无处不“钉子户”;住在一、二、三楼的住户做错了什么,要背上这样的“恶名”?“我爱我家”将大打折扣,这不是逼着低楼层的住户们“逃离老家”去抬高楼市的房价吗?
      
      综上所述各项因素说明:加装电梯,有限惠及部分居民,无限晦极其余业主;短期增加“政绩”数字;长期影响邻里关系和谐;虛拟提高部分住房价值,实际加重全体生活(精神)负担;高层住户将为电梯代步支付高额对价;其余住户会为无休止的干扰积蓄愤懑焦虑;电梯是特种设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住房是用来长期安居的,社会安宁是需要法制维护的。所以,我对于即将在我家门口的通道上安装电梯这项政府补贴的、道德绑架强压给我的、严重影响我生存居住空间质量的、侵害我合法权益的“加装电梯工程”提出坚决反对。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1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4-18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忘初心,当初就没有设计电梯。现在要安全装电梯。有违本意太多。真正从人性出发,还不如推倒建成高层,电梯也加装了。增加了经济效益。可能老百姓会感谢的l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蒲统举您好:
    我所在的花园小区是1989-2005年建成,全是小高层。目前,高层的住户在积极推动加装电梯,这是他们的实现“电梯房”的机会;作为低楼层的住户,维护自身权益,是宪法赋予的;以实际行动明确表示“有异议”,是符合文件精神的。我在小区的六楼也有一套住房,同样不同意加装电梯。
    另外:我在联系有实力的开发商,将整个小区拆掉重建。这是一个有2000户以上,常住人口万人以上的社区。毗邻涪城区万达公寓,地理位置非常好,这是一个较长期的目标……惠及全体业主,包括我自己。此项能否达成,为时尚早,不作定论。
    不知道您在哪个小区居住?可在私信联系。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今年又有领导想要加装电梯,旧事重提所以又写了下文,希望亲友们参与讨论,反对和赞成的都可以发言。
              标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反对在我家门口的通道上安装,特种机械设备“电梯”
       2020年3月13日,本业主再次接到电话通知“加装电梯”事宜,现依法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一、电话通知所称的“改建和重建”没有依据。
    “改建和重建”要以原有电梯为前提,本业主门口原来没有电梯,要安装电梯实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何来电话所称的“改建和重建”,因此,“改建和重建”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国家支持本业主行使异议否决权,其他业主应当遵守。
根据四川省《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和绵阳市(2020年)《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年-2021年)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梯号为单位,须获得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无异议,方可增设,因此,国家支持本业主行使异议否决权。
       三、既有住宅增建电梯导致本业主和其他业主房价贬值,一系列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本业主提出异议合法、合情、合理。
由于加建电梯,一般会导致1-3楼房价贬值厉害,1楼贬值最大,其次二楼贬值较多,再次就是三楼贬值;5-7楼升值(变成了“电梯房或准电梯房”),升值顺序依次是升值最高的是7楼、其次升值是6楼、再次升值是5楼。4楼的升值或贬值,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商务谈判结果,即:取决于购房者和居住者是否是年轻人或老年人。而且,加固后的危房(即:2008年地震后的建筑结构存在安全隐患,人证物证俱在,政府部门也存有档案),又经历了12年...。加之,贬(升)值差价、噪音、隐私权、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更不能主张”加建电梯“!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住宅,20年前建造吋,就没有预留有下步加装电挮的设计。所以,我和家人从没有想过要另加什么电梯之事。
        若现在谈加装公用电梯,有四个问题是必须或难以解决的:
        一、原房屋结构就没有加装电梯的设计要求和措施,另加装公用电梯对现有房屋必有破坏作用,轻则减少住房使用寿命,重则会给住户带来居住危險;
        二、新装公用电梯,一定是现住房的外延电梯,必然要占用共公地界,就必然要改变现有居住景观,人的心理和习惯难以适应——更要给中下层住户带来采光和隐私安全的影响;
        三、另行加装公用电挮,上下层住户受益与受损是严重不均衡的,对受益少或有损的住户该如何補赏(假如,他们愿意接受補赏的话),就有一个对话、商讨和搏奕的过程;
        四、共用电梯承建费、管理费、维修费、电费……上下不同层级住户如何分摊,也有一个对话、商讨和搏奕的过程。
        一、二两个问题是客观问跟,三、四两个问题是主观问题。
        四个问题都还一无所知,何谈要否加装公共电梯的问题。

发表于 2020-3-2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住三楼,住房在地震中受损,反对加装电梯。电梯没有在当初的设计范围内。加装电梯影响结构,遮挡光线。

 楼主| 发表于 2020-3-21 15: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行者 发表于 2020-3-21 10:49
我住三楼,住房在地震中受损,反对加装电梯。电梯没有在当初的设计范围内。加装电梯影响结构,遮挡光线。

同病相怜。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5 09:20
小高层加装电梯——让我联想到“超生游击队”,生了一堆“吐鲁番”产房都是水泥管。

发表于 2020-4-1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噎废食

 楼主| 发表于 2020-4-20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幢七层楼房,住在高楼层的业主积极主导加装电梯,人情世故“绑架”之下,一、二、三楼层业主的合法权益被忽略。在处理“权益得失”民事纠纷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法则)是不合法的;少数人迁就多数人的人情和舆情也是不合法,更不合理的。
案例:“三人同行或者邻里居住,两人相加是多数,二人合谋侵占第三人的财产,而这三人同是一个单位多年的同事旧好……。”法律保护谁?公德倾向谁?人多势众,弱肉强食的野蛮霸凌法则与文明社会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民俗习惯、社会道义、法规法律相悖。
如果执行“小区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就可施工”的“文件精神”势必侵害三分之一公民合法权益,社会主义社会的公理法理基础何在?《宪法》的权威与庄严将被践踏。违背《宪法》的“文件”应当被废止而不是“公投”多数票获得通行。   
            
        
                                
        
        

               

        
            
               
                    
                        

发表于 2020-4-2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的好

发表于 2020-4-2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

发表于 2020-4-2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逸舒服

发表于 2020-4-2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赞无疆

发表于 2020-4-2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忘粗心

发表于 2020-4-2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的好

发表于 2020-4-2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4-2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

发表于 2020-4-2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舒服

发表于 2020-4-2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4-2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