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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积金、社保延缴这些问题你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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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春节,一场新冠肺炎席卷神州大地,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展开了一场非常战“疫”。市民宅在家,企业延迟复工,好在经过各方的努力,疫情防控已见成效。
受疫情影响复工安排及员工待遇问题一直是大众关心的问题。好在现在大多数企业已经复工,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自己2月的社保、公积金都没有正常缴纳。其实这种情况完全不必担心,因为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你办理了公积金、社保延缴。这里重点跟大家聊聊很多人关心的社保延缴问题。
先来看看社保延缴是什么意思?
社保延缴是指延长缴费年限时间,让参保者通过延缴的方式,获取顺利办理退休的条件。
不过,本文提及的社保、公积金延缴是指受疫情影响,社保、住房公积金延期缴纳。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关于社保延期缴纳的通知
受疫情影响,人社部在1月30日率先发布了关于可延期缴纳社保的通知。
人社部发文明确指出,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并且逾期办理缴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经办人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办手续。
此后,多省市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延期政策,这里重点给大家说说成都、北京的政策。
1. 北京社保延缴政策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暂定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可根据疫情情况继续放宽时限要求并向社会通告,延长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2.成都社保延缴政策如下:
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企业和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基数申报的,可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通过网上或社保经办网点办理,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长至3月底缴纳;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7月底。用人单位在延长缴费期结束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公积金延缴期间注意事项(职工):
1. 员工生育报销及医疗报销均可正常进行,不会因未缴费而无法报销;
2. 医保个人账户需待社保费用缴纳结清之后方可正常计发;
3. 社保明细打印需待社保费用缴纳结清之后方可正常打印;
4. 若有需要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业务的员工,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进行处理;
5. 2月公积金延迟缴纳对公积金贷款没有影响。
Tip:虽然社保、公积金延缴,但并不会影响个人购房、购车和计分落户等需要参照社保权益记录的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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