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典军伪造假文件作伪证、否定不利于己的政府文件、贿赂法官蠃官司的流氓干部,政府应当作为! 1,火花街道办政府2012年9月28给省长信箱的回复写道“拆迁范围的房屋原用水、用电是横跨滨河路,”“社区从消除安全隐患角度考虑,必须对该地段水电进行切断,现目前只有侯勤良一户未搬迁,因此不存在政府只针对韩凤华一家断水断电”。 造成侯勤良粉厂停水停电6年,逼迫韩凤华6年去大江边岩缝接水吃,险些丧命。 2012年3村拆迁切断3村水电拆除房屋,是协议定的,政府违法侵犯侯勤良拆迁权,只侯勤良一户没拆迁,而切断了侯勤良及粉厂水电,万人皆知,赵典军不存认。 2,火花街道办政府2017年11月嘉火信处67号文件、11月26号嘉火信 处74号文件,二份文件第3页写:“关于韩凤华家水电的问题,...我街道已安排人员把电接通。水的问题正在协调解决。”证明停水电6年没恢复。赵典军不承认此2个文件陈述的事实。 赵典军不承认上面政府3个文件陈述的2012年切断侯勤良水电2017年11月6年不恢复侯勤良水电的事实,导致一二审判决行政行为没有违法的事实依据。 3,赵典军伪造假文件作伪证,伪造《拆迁土地、规划、产权手续审批表》,盖管委会公章,程序上凭此假文件才能签拆迁协议书,使一二审判决拆迁安置协议书有效。拆迁安置协议书是被撤销了的不存在的经营城市管理局签订的,无主体资质,依法无效的。 审批表中左一栏“国土”2字,由国土局填写盖章,第二栏“建设”2字,由建设部门认定审批。管委会没有国土分局没有建设局职能。敢于盖管委会公章造假文件,欺骗法庭,性质严重,品德败坏。 4,赵典军在区政府委托书文件上方盖上管委会公章并批示,制造管委会是委托人的假象;12月1号有市法制办等10余人看了委托书,只李永洪是政府的委托人。 5,赵典军在区政府调解协议书上方盖管委会公章,制造管委会是政府方的合法假象;导致判决有效。而调解协议书隐瞒经营城市管理局被撤销的事实,还叫被撤销了的地球上没有的经营城市管理局签订拆迁协议书,少计算583.65㎡房产,本应无效。 6,经营城市管理局2017年10月被撤销,12月1号隐瞒被撤销的事实,少计算583.65㎡房产,不给侯勤良宣读,侯勤良不识字,不知内容,欺骗订了3份文件并全拿走,2018年4月23号火花街道办用邮箱发来,打不开,退回重发,5月4号打开翻拍的复印件,才知签的拆迁协议书。本应无效,因赵典军在拆迁协议书顶部盖上管委会公章,制造新法人管委会认可的假象。导致两审判协议书有效。 这样流氓成性的下三赖,顶风作案,为了不担责,敢于违纪违法犯罪,和十九大对着干,沾污政府清白,以手中的权利为非作歹害民,区政府不应当作为吗? 罗国沛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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