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汶川5.12地震”灾后联建小区“青城美庐”业主,特反映情况如下:2019年12月6日晚8时,在我们未接到官方正式通知及有关部门政策宣讲的情况下,小区陡然贴出盖有都江堰市六部门鲜章的《关于对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青城美庐项目限期拆除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建设方“四川千万间建设工程公司”须于12月10日前自行拆除“青城美庐”小区建筑,如逾期未完成拆除,将予以强制拆除。随后,“工作组”给业主发信息,宣称若逾期未拆除,将予以强制拆除。12月12日,六部门再次张贴通知,要求千万间工程公司拆除小区建筑物,否则政府将启动拆除工作,出问题将自行负责。同时,“工作组”发各类威胁性短信给业主,要求业主签订房屋腾退协议。
一、“青城美庐”的修建背景。
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美庐是在响应政府号召,在成府发46号文件、都府发73号文件及其他联建政策指导和保障下,由社会资金联建而成。
二、美庐项目建设手续完备合规。
美庐是联建政策特批的19个合法项目之一,是经四川建明司法鉴定所、都江堰市青城山镇泰安社区、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都江堰市村镇建设局、都江堰市城镇建设局审批予以立项施工,经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审批通过,于2009年动工,并于2010年7月3日始向社会筹集建设资金。美庐的建设手续完备合法,美庐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三、美庐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仅为60平米左右,不是“别墅”,在销售合同条款中美庐定义为“旅游度假用房”,不是“住房”。
四、自2010年始,美庐项目一直在青城后山瞩目位置公开设点销售,政府从未干预。项目销售向购房者出示了有政府相关部门正式盖章文件认证的项目选址、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手续,购房者基于对政府的高度信赖才签约购房合同。如美庐项目因2008年当地政府政策的错误被定为违建,当地政府为何未即时纠错,而要于十年后才定美庐为违建?
我们的诉求:
一、都江堰政府有义务正式向全体美庐业主公开对灾后联建项目青城美庐“违建别墅”认定的全过程,包括认定部门、认定程序、认定依据等。
二、希望都江堰政府按照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总要求,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立即停止对美庐所谓“违建别墅”的“一刀切”行为。
三、督促都江堰政府加快美庐项目的产权办理。
四、若国家确有新的规划需求,请依法依规按照正常拆迁程序办理,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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