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论坛看到有个涉及打击报复南充中级法院王维登法官的帖子,不知如何与论坛官方取得联系,作为知情人,为避免该贴混淆视听,有必要澄清如下:
1、该贴发帖人在2013年西充搞房地产,至今仍欠包括民工工资数百万元工程款,劳务方不得以向西充县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已经西充县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含发回重审)、南充中级两次审理,案件已经历经5年之久。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由西充县人民法院执行,但该贴发帖人(房地产开发者)不履行生效判决,造成数百名农民工至今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
2、该贴提到的80万工程款的证据问题,在几次法庭审理中均是重点审查问题,有发帖人方的签字,有双方签字的结算单为证。
3、该贴发帖人在执行过程中,也向南充市检察院提起了抗诉申请,南充市检察院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逐一审查,经审查后确定发帖人申请抗诉理由不成立。
4、南充中级法院判决发帖人方支付包括民工工资,在本案中主持正义,法官主持正义的行为不应当被打击报复。
5、支持网络等舆论监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但网络不是无法之地,不得随意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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