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 关于对“群众的声音”一帖的回复 “蒋继松”网友: 你在本帖中反映巴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不规范和“黑车”营运的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约车问题 首先要进行说明的是,网约车绝不是城客局自己弄的。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也是国务院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思想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体现。2017年5月,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巴府办发〔2017〕41号)。市城客局只是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落实部门工作职责。 《巴中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实施以来,发展相对缓慢,目前巴城内具有《网约车运输证》和《网约车驾驶员证》的网约车为334辆。在营运过程中,部分网约车确实存在巡游揽客、上车扫码等违规经营行为,我局已多次对其实施严厉处罚(仅10月,我局执法人员就查扣违规经营网约车辆15辆、扣押违规经营网约车证件14个),并责成各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整改。 二、关于“黑车”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黑车”整治,将其作为巴城客运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除开展常规整治外,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在“堵”的同时,还采取“疏”(新增公交线路、投放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的方式,挤压“黑车”生存空间。 近年来,市政府多次召开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专题会议,并出台了《巴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巴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等。同时,打击“黑车”已纳入巴中市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2019年4月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我局拟定的《巴中市查处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若干规定(草案)》(此规定设定“暂扣驾驶证”“对严重违法的失信行为计入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等查处手段,将有效提升对“黑车”经营者的打击力度和震慑力)进行了初次审议,纳入今后继续审议内容。 尽管我们一直在严厉打击“黑车”,且取得一定成效,但市场有需求、“黑车”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执法人员查处“黑车”过程中乘客不配合、“黑车”车主或驾驶员以弱势群体为主等因素,导致“黑车”屡禁不绝,非法营运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当前,随着私家车的增多,道路拥堵、“黑车”营运已成为城市通病。“黑车”问题,需要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方能使之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因此,我们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经营“黑车”、不乘坐“黑车”、共同抵制“黑车”,安全出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巴城客运市场的管理,尤其是加大对黑车的整治力度。感谢你及广大网友关心、支持、监督巴城客运管理工作! 此复。 巴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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