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616|评论: 2

[转帖] 13岁小孩杀人就没法惩戒吗?律师说“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0-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10月20日,大连一名叫琪琪(化名)的10岁女孩被一个即将年满14岁的男孩蔡某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抛尸在离女孩家不到百米的绿化带。警方依据抛尸的血迹找到蔡某家,因是周日,作案时蔡某的父母都在家,警察进门时,蔡母正在擦地上的血迹。网传因蔡某未满14周岁,公安机关已将其释放回家。
5db5a75ab4c84.jpg

    据当地警方通报,10月20日作案的蔡某,因为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被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0月24日依法对他进行了收容教养。

    据报道,蔡某曾骚扰过多位未成年女性和成年女性,受害人亦曾向公安机关报过案,但公安机关从没对蔡某进行过调查和训诫。

    这一特殊案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一些专家学者呼吁要修改法律。如何看待此案,此案应如何处理?法律要不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黄微特请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刘陆峰律师进行点评。

    黄微:刘律师,您一定关注了大连小孩杀人案,您认为这是一起什么案件?

    刘陆峰律师:这是一起令人十分痛心、震惊和深思的案件,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痛心是因为一个10岁的天真女孩,在经历巨大的痛苦和折磨后被残忍杀害;震惊的是因为凶手是一名年仅13岁的学生,且是有预谋的杀害;深思的是蔡某的反社会型的人格是怎么养成,这一颗定时炸弹为什么没有被早点发现并排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存在普遍的早熟,法律要不要适时修改?

    凶手蔡某因未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公安机关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不能否定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黄微:您定义这起案件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但网上说公安机关查清蔡某未满14岁后,一度放他回家了。24日依法对其收容教养。公安机关的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法?

   刘陆峰律师:公安机关肯定不能草率放人了。因为,蔡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能追究其刑责,不等于其他人就没责任。作为一起恶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警方应先对蔡某进行留置,通过询问和调查来核实蔡某本人和其他人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蔡某之前骚扰多人,甚至明目张胆骚扰成年人,受害人拍了照如报案,公安机关为什么不处理,相关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甚至徇私枉法行为;蔡某将女孩诱骗到家,企图强奸后遭反抗,被蔡某残忍地用很多刀杀死的过程,不是一瞬间,且在一套单元房里,不可能其他房间听不到动静。蔡某父母案发时是否在家?是否有协助杀人?协助抛尸、毁灭犯罪证据?提供虚假证词等包庇、掩盖杀人事实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通过调查核实,不能因蔡某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立案。

   黄微:按刘律师您的意见,蔡某母亲清理杀人现场血迹应负刑事责任,如公安机关认为蔡某都不能追究刑责,认定蔡某的母亲也无罪,这样有无法律依据?

    刘陆峰律师: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与是否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是两码事。对清理杀人现场,掩盖犯事事实的蔡某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要么渎职,要么枉法,现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追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蔡母的刑事责任。

   黄微:假如蔡某父母确实不知情,也不构成犯罪,是否就没有责任了?

    刘陆峰律师:
对未成年人犯罪造成他人损失的,父母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黄微:既然不能放蔡某回家,那应把他怎么办?

    刘陆峰律师:法律规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犯嫌疑人,应查清其犯罪事实,并对其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做出处理后,将其交少管所强制管教。从保护蔡某的生命安全出发,公安机关也不能将蔡某释放回家,毕竟他杀了一个小孩,不排除愤怒的家长以牙还牙!

    黄微:社会上很多人联名要求严惩凶手,如何严惩?

    刘陆峰律师: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蔡某定罪量刑甚至判死刑的可能性为零。法律一旦制定,就要维护其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能改变法律来适应案件;但根据案件所表现的法律事实和社会影响,相关部门可启动修改法律的程序。当然,法律即使改为像蔡某这种犯罪可以判刑,按法不溯既往的原则,也不能依据新法律来对蔡某定罪量刑。蔡某虽逃出生天,如其父母和社会对其教育跟不上,其人生仍无出路。

   黄微:你认为此案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刘陆峰律师:一个罪犯犯罪人格的形成,首先是有天生的个体差异,现代科学研究表明,有些人天生就是犯罪的料;其次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知子莫若父母,父母对子女的溺爱和放纵,对成就或造就一个罪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第三是社会安全保障机制的不完善。尽管我们装了很多摄像机,尽管我们招了很多协警,但对安全的重视,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此案中,蔡某曾多次骚扰他人被举报,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对此案个案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必须启动追责程序。

    黄微:此案的教训是什么?

    刘陆峰律师:即使岁月静好,人性的恶总是存在!及时发现并清除那些危害社会的地雷,是每个公民的职责。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10-2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半天还是父母不追责,孩子不问罪,只是迫于社会舆论,大家觉得不能再纵容未成年儿童犯罪了而已,,,中国的刑罚就是呵呵

发表于 2019-10-3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娃儿小学都已经把我们当年高中的课程学习的差不多了,该懂的都懂了,是不是量刑年龄也该提前了?    国家真的不看看,现在的小孩一天天被学习逼成什么样了,现在的学生家长也被家长作业逼成什么样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