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小学教师评职月份了,但今年德阳市旌阳区申报评职的老师却发现自己的评职在以往其它硬条款的基础上,又添了新的条款——要求老师必须有两节以上的公开课,这个公开课必须是跨学课和跨学段的,比如你教语文你就必须上一节与不是语文的其它科的课,上数学就要上一节与数学无关的其它科的课……以此类推,美其名曰是检查老师学识的广博性和驾驽其它学科的能力,这让其它老师都还觉得不是很离谱,毕竟;但跨学段就好玩了,你是小学教师就要让你要么上初中的课要么上幼儿园的课,听到这里笔者真的觉得这不是滑大天之大稽——初中也好,幼儿园也好,对于一个小学教师来说都不是自己熟悉的阶段,其教学和小学的教学要求能不一样吗?一个小学教师怎么去教初中的课程?而幼儿园是不要求进行文化课的教育的,小学教师怎么去上好幼儿园的课?那还不得六神无主吗?这不是开玩笑吗?我真的怀疑制定这个条款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主管人员是不是从事过教育,连这样滑稽的条款都能制定出来。真的以为小学老师是无所不能的神?能上九天揽月,能下深海捉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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