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再次请求市委市纪委,到营山县城南镇火烽村七组村民何培开家中查看一下实情,两位老人年龄已达八十多岁,有一位老人带有残疾,家中有一儿子,儿子是两位老人抱养的,并非所亲生。两位老人单家独户居住在半山腰,交通不便,常年缺水,房子已纳为危房,即将面临跨塌无法居住。在今年三月份向城南镇国土所递交了一份新建房屋申请书,到至今不给予批准,原因是说我占用了农田无法在此新建房屋。当时通过城南镇火烽村书记.主任.会计以及火烽村村民签字按手印,得到大家的同意和认可在此新建房屋,为什么一到城南镇国土所就不给予批准,请问国土所作为一个村书记和村主任难得不知道那里可以建房屋,那里不可以建房屋,不知道国土所为什么要为难我。希望大家能帮帮我,多多转发给大家帮我评评理。这就是所谓的政府人员,帮老百姓脱贫脱得连房子都没有办法住了,老百姓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希望大家能把此消息多多转发,本人实在是无能为力,在此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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