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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环宇广场“打太极”、物业条款 “玩套路”、接房业主“沦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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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宇林肯广场2019628日开始交房,到2019713日已经过去半个月时间,接房业主表示心力交瘁。78日下午三点,在广安区住建局会议室,区住建局房产股、建管股、监察执法队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及业主(约50人)召开了沟通协调会,就业主提出的交房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基本达成了一致共识。79日,广安市添帝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一份公告,该公告与沟通协调会上商议的内容大相径庭。业主对会议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对比开发商的公告内容,业主们纷纷表示广安区住建局身为开发商和物业的主管单位监管无力、开发商太极打得真好、物业套路实在是太深、接房业主完全沦为待宰羔羊。
以下为广安市添帝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业主微信群中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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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此公告与会议商定内容和区住建局麻辣社区官方回复进行对比发现

一、 关于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这个问题。
公告内容含糊其辞,用“可以交房”来遮掩其不具备交房条件的事实。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安府发[2018]26 号文件,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所有商品房必须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交付。协调会上广安区住建局明确答复业主,环宇林肯广场未到广安区住建局竣工备案,那环宇林肯广场何来“可以交房”?广安区住建局在麻辣社区回复大家的是要求该项目暂时停止交房行为,完善手续。开发商仍然我行我素,政府职能部门如此“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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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物业费何时交的问题。
物业费应从开发商通知集中交房之日起交。在协调会上广安区住建局明确告诉业主,物业费分两头算,一头是长时间不接房的比如几年后接房的按集中交房日起开始算;一头是近几月内接房业主什么时候接房什么时候开始收取物业费(有录音录像为证)。况且环宇林肯广场到目前为止根本不符合交房条件,房都无法接、何来开始收物业费一说?《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明确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为何还要业主来承担?在此看来广安区住建局对物业的监管“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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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环宇林肯广场小区公共部分收益问题。
根据 “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物业管理条例” 之规定: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栏、业主出入口或物业服务中心,将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及监督举报电话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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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回复公共区域收益归属和物业代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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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7月8日在区住建局会议室,物业负责人和开发商负责人异口同声的告诉在场业主,前期小区内广告未收费(有录音录像为证),但是大部分业主发现小区内外的广告越来越多,已经布满了墙上,地上,电梯里外,乃至小区大门外的大型广告又是越来越多,

(以下只是小区部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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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7月13日上午9点,数百位业主到物业办公室要求物业公司公示前期广告收入,物业公司领导负责人一味躲避,安排基层不懂业务的工作人员前来安抚。当业主质问公共部分广告收入为多少,为什么入住这么多广告我们业主完全没有接到通知,有关部门也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增加越来越多的广告,(物业你可能说没有业主委员会没有办法通知,但是当你看到这篇文章是可能会有后续补救措施,如果真有这步,告诉你已经晚了,,,,)
当业主们在物业办公室需要查看广告招商合同广告收益明细表这些敏感问题时,物业工作人员避重就轻,从不正面回答。从上午九点到十二点,数百位业主,没有得到物业负责人的任何实质性接洽,公共部分收益成了一个谜。物业采用拖延战术,消耗业主耐性,最终业主们只能无奈的拉起了横幅。此时小区物业公司可是主动作为果断报警处置,充分体现出一个具有长期斗争经验的物业公司应有水平,警察同志可是理解小区业主心情,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后便离开,物业公司此举可是深深刺痛了小区业主的心!
小区物业到底该哪个单位监管,如何监管的?小区广告收益等公共收益如何才能透明化?小区公共收益数目不小,是否存在物业侵吞公共财产,有无违法行为?公共广告收益是否纳税,有无偷税漏税?公共广告收益是否汇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该谁监督、监管?

到底谁能帮广大业主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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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地下车库材料进场收费问题。
7月12日,业主群里有业主表示,自己购买的装修材料从地下车库进入小区会被收费3元(每次收费3元)。7月8日区住建局会议上,区住建局领导明确指示过物业公司,收费内容应该公示,且要在发改局物价部门备案后才能收取,环宇广场车库至今未交付,也达不到交付标准,收费依据是什么?且所收费用完全未公示!!物业给业主的答复是“这是收的材料商的费用,跟业主无关”羊毛出在羊身上,物业收材料商的钱跟收业主的有何区别?且物业此举是为部分装修公司充当准入门槛,这种做法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环宇广场的前期物业视政府监管部门为空气,想如何收费就如何收费;把本小区视做他们山头,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业主的小区完全沦为物业敛财的工具,雁过拔毛。广大业主不禁想问,这件事情就没有一个政府单位能管得住?
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是何种关系?流传于业主微信群的公告落款为广安市添帝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那为何房地产开发公司帮助物业公司回答相关情况?本是独立主体的两个公司是何种关系我们不得而知,物业公司也是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入驻的。但是从这份公告中可以看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可是沆瀣一气。广大业主完全沦为待宰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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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试问相关部门: 环宇林肯广场物业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 "条款之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和实施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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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4 14: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力交瘁,血汗钱啊!投诉无门!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9-7-14 14: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14 14: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14 14: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14 14: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说什么,买房子买到环宇林肯广场是多么的悲催,我们的房子30几处空鼓,10几处裂缝,开发商就当没看到呀,提了一次又一次,空调机位乱打,完全不能用,物业各种变相吃钱,心累,我倒是想接房,明明是新房子,却变成看房子

发表于 2019-7-14 14: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14 14: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为了维权也是心里憔悴,可开发商和物业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纯粹是幸福,监管部门的管理显得很无力,老百姓还是被忽悠,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请问政府公信力何在?住房是百姓的民生,到底谁来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9-7-14 15: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力交瘁,血汗钱啊!投诉无门!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9-7-14 15: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本口头都反应了,结果石沉大海,哎,黑暗啊

发表于 2019-7-14 15: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物业真不要脸,见啥都像钱,没有一点为业主想过

发表于 2019-7-14 15: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乎我们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职能部门也看得惯这些乱象

发表于 2019-7-14 15: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所列句句属实,请相关职能部门出来发声,切实维护老百姓正当权益!

发表于 2019-7-14 15: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宇林肯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开发商

发表于 2019-7-14 1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扫黑除恶,有恶必治!下到地方,政令不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到那里去了?请不要给伟人故里抹黑啊?人民相信党相信政府,请拿出为人民办实事的精神解决人民的民生吧,加强跟踪落实才能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9-7-14 15: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天了,开发商物业不正面处理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可否履职,可否站出来为我们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主持公道,一直不履行职业,难道你们之间有什么渊源

发表于 2019-7-14 15: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政府为人民做主,妥善解决广大百姓的利益

发表于 2019-7-14 15: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胆大妄为,简直不把监管部门放在眼里,完全把主管部门说的话当放屁,不知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何感想呢?

发表于 2019-7-14 15: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格的物业公司清退,难道物业和房开商的霸王条款就没人管吗?而且住建局明确暂停接房,开发商就不执行,没主管部门监管吗?

发表于 2019-7-1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政府文件为儿戏。业主更不当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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