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草池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一是反映父母郭仕荣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8年年初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属实。二是反映父母郭仕荣的房屋是危房的问题,因该社条件十分落后,未通硬化路,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全村都是采取统规自建的方式实施。但郭仕荣年老且无力垫资自建,故郭仕荣委托村民委员会代建,通过车运、马托的方式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于2018年11月竣工,12月底经验收质量合格后入住。因此郭江蓉反映该房屋已成为“外边大下里面小下”的危房不属实。三是反映本人及两个孩子住房是危房的问题,因其本人成年后外嫁,常年未在该社居住,以及其养父郭仕华已逝世多年,故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属实。经村民委员会实地查看,如要实施危改,其耗资成本巨大,危改资金不能解决其住房问题,以及郭江蓉不属四类对象且常年未在该社居住,应有安全住房,就没有纳入危改规划,故反映村民委员会不作为不属实。针对你所反映问题,若你要返乡居住,需自主将旧房拆除重建,并按相关程序审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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