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巴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内容节选: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无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将未竣工验收的物业、房屋交付管理使用;
2.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3.未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4.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5.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6.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7.违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
8.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9.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10.商品住房的装修价格水平未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在标价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
11.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有装修情况说明的,未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相应的装修部位、主要装修材料和部品设备的品牌、规格等;
12.在项目开发建设中,恶意拖欠相关税费、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13.不落实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款,恶意拖欠、挪用工程款、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等。
请问市住建局领导!2019年3月29日柳津桥国际城400多位业主联名向你局书面反映了柳津桥国际城工程未完工即强行交房,数千业主居住在工地上,没有任何消防和安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重危胁业主生命安全的问题。自书面反映已过去3个多月,现有以下问题恳请市住建局领导回复:
一、请问你们知不知道《国家信访条例》关于“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的规定?“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现在业主联名信访已过去3个多月,你们是出于什么原因不给予回复?
二、柳津桥国际城1000多户家庭住在那样的房子里,该不该查?这个房子通过验收了吗?这个楼盘符不符合你们公布的《工作方案》治理的第一条?属不属于你们治理的房地产业乱象?
三、如果这样的房子出现了安全事故,你们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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