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同是宜宾人,但之前还真没听过兴文有这样的习俗。直到身边的朋友真真地遇上了......
朋友和女方在一起两年多了,本来准备今年把婚事给定下来。但是最近他女朋友的奶奶突然过世了,不光打乱了小两口商量结婚的节奏,还从对方父母那里听说,当地长辈去世必须要守孝三年,过后才能结婚。
你说,遇上突发状况往后延一延是必须的。但是一来就要等三年......习俗应该尊重,但是这“习俗”都要赶上古代的“丁忧”了!
不怕大家笑话,朋友和女方的感情不算是非常稳定的那种,他女朋友还要小6岁。朋友是想早点把婚结了,尽快把孩子也生了,把日子稳定下来。遇上现代版的“丁忧”,简直下巴都要惊掉了。
现在还要等三年,他们两的感情不知道等得起不。同是宜宾人,也有其他的朋友是兴文人,怎么之前就没听人提过还有这么个“等三年”的风俗?不光我们非常疑惑,更是要了朋友的亲命。所以想问问论坛里兴文的网友,这习俗是真的么?必须要等三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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