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的时候,遂宁清平街小区围墙被拆,但是却没有提前告诉我们业主,更不用说要征得我们同意了。
我就想问一下,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属于业主还是社区还是某个单位?谁有这个决策权?现在,我们不知道是谁要求拆除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拆除,也不知道会不会恢复,就算业主不能决策,起码的知情权应该要有吧。。
这是昨天下午施工人员贴的施工规划图,上面没有制图人、施工人,也没有审批人,更没有公章,请问以后出什么问题了又该找谁负责。
有业主打了住建局镇江寺社区海绵工程的甲方负责人电话,说要50%以上的业主签字请求恢复,才能恢复。那为什么拆除的时候不需要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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