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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广安市人民医院滥用及超量给儿童用药,导致小孩神经系统损伤,医院推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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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0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11月17日,我带小孩(8岁)到广安市人民医院检查视力,检查眼睛有130度近视及70度散光,眼科罗医生给小孩开了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美多丽),说明书中写明12岁以下儿童不适用,此药仅用于散瞳验光用,不能作为常用治疗药物,而且成人散瞳验光最多使用2~3滴,但医生开此药治疗,且要求每天晚上每只眼睛滴6次(2只眼睛共12滴),间隔5分钟滴一次,并要求连续用药15天。回家后我们按照医生要求每天给小孩滴眼液,连续用药6天,点药后立即出现严重头晕(无法站立),之后陆续出现手脚急(估计是血液循环不畅)、血压升高、血小板升高、发呆、记忆力下降、情续失控、发冷、尿频等症状。之后多次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及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检查治疗,检查发现脑部有感染,而且血小板、血压、白细胞严重偏高(检查报告为证),此药说明书中也写到用药后4-5小时内会导致视力下降,也会导致血管收缩、血压升高等症状,然而医院开不适用于12岁以下小孩使用且不能作为常用治疗的药给小孩治疗,且超成人3~4倍用量给儿童用药,导致小孩神经系统受损。就医三个月,检查治疗、食宿费用共计一万多元,至今头晕、脚手急、发呆、记忆力下降未见明显好转,尿频也未好彻底。由于医院滥用药及超成人3-4倍用药量,这是对小孩身体健康不负责,同时也说明医院医生水平低下,由于医院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小孩及父母在人身及精神方面造成巨大伤害。
     我们多次找医院及卫生局,每次都是登记向领导反馈,但一直未等到医院任何消息。2019/01/18日再次找医院,医院提出要自已去鉴定,我们无法接受。其理由有以下几点:1.小孩之前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用药后出现头晕、尿频、脚手急、发呆、发冷、血压升高、记忆力下降等症状,特别是之前尿频,检查肾、尿均正常。此药不适合12岁以下儿童使用,再加上超成人3-4倍用量,导致儿童神经系统损伤,责任在医院。2.我们多次带小孩到华西医院及重庆儿童医院就医,并且都是找的专家治疗,但头晕、脚手急、发呆、记忆力下降(可到学校调查)等病因也未找到,因为神经系统损伤很难检查出来。3.医院滥用药,责任在医院,上万元鉴定费应由院方出,最主要是从申请到鉴定出结果差不多要近半年时间,我们等不起,还有小孩已多次到医院全方位检查,检查太频对小孩身体影响较大。4.鉴定机构专家基本上也是华西及重庆儿童医院的专家,小孩去医治多次也未找到原因,所以鉴定也是没有结果的。5.医院明显滥用及超量用药导致小孩神经系统受损,责任在医院,为何还要我们去鉴定证明?2月19-20日多次打电话给医院,要不就是无人接听,有次接通后就直接挂掉,这几天医院也未给我们任何答复,医院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处理医疗事故,让我们很难接受,这难道就是你们人民医院一贯的作风吗?  
    此次在网上发贴是迫不得已,由于医院超量且滥用药(12岁以下不适用)对小孩身体及家人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现在我们家人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解决,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不解决,绝不放弃!
                                                    联系电话:13612890442 1550654198(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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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广安市人民医院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2月2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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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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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大家好!对于楼主“连灵亿”在帖中所反映的问题,我院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患儿因“假性近视”于2018年11月17日来我院就医。经验光等检查,为了排除假性近视,按照近视防治指南,医生予以近视乐滴眼液和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治疗。后患儿复查时诉头晕等不适。经眼科、神经内科复查并会诊讨论认为:患儿就诊前有蝶窦炎、甲状腺功能低下等相关基础疾病,病情复杂;患儿目前出现症状与我院用药无因果关系,需要进一步治疗其他基础疾病。并就此与患方进行了充分沟通,但仍存在分歧。我院建议患方依法维权,走司法鉴定或法律诉讼等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目前,我院正积极配合患方依法维权。
       感谢各位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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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希望广安市人民医院认真对待此事,不要再采取拖延、推责等方式来处理,不解决,绝不放弃!

 楼主| 发表于 2019-2-2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找医院,院方也承认用药不当,认为可恢复一,过去三个多月了,至今末恢复,医院不敢担责。

发表于 2019-2-2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人民医院的医院纠纷太多了,医院应该检讨,认真处理此事,不要再推责,明显就是医院的过错。

 楼主| 发表于 2019-2-2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灵亿 发表于 2019-2-20 17:21
我希望广安市人民医院认真对待此事,不要再采取拖延、推责等方式来处理,不解决,绝不放弃!

更正2019/01/18应为2019/02/18

 楼主| 发表于 2019-2-20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去医院,接待人员都是在应付,说是向领导反馈,但一直没消息,医院的作风让我们无法接受。忍无可忍!

 楼主| 发表于 2019-2-2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解决,我们会继续找医院,直到解决为止。

发表于 2019-2-20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孩还是到重庆儿童医院好,人民医院砖家太多了。

发表于 2019-2-21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级主管部门应该严查,医院推责,应该赔偿。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该要有担当,应该主动站出来解决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请站出来说话。

发表于 2019-2-21 1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主要还是医生水平太差。乱用药。

发表于 2019-2-2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当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解决此事  而不是让患者家属自己跑来跑去地检查 鉴定等   是否是用药处方问题?或者是药品问题 (近年来国家查出禁止销售药品种类也不少见)  ?应该给患者与社会一个交代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滥用药,存在明显过错,居然采用拖延战术,这次不解决好,我天天找你们医院。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该积极主动站出来解决,承担因为医院过失导致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已内部主任都说这药要慎用,不能用太久,难道你们医院不清楚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我们第一次反馈后不久,医院就暂停使用此药了。请问没问题,你们为何要停用此药?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医疗事故不处理好,我是不可能放弃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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