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广大网友好!
本人是经营南充至温州线路负责人,关于邓彰芬(实际名字邓滢娟) 、黄诚(实际名字黄俊霖),在蓬安汽车站售票厅跟蓬安至温州售票员发生纠纷一事的说明与澄清如下:
2019年2月9号上午7点40左右,邓彰芬(实际名字邓滢娟)在蓬安汽车站售票厅公然叫我有小车到温州,还有3个空位,价格300一人,还叫在我汽车站已经买了汽车票的旅客退票坐她的私家车到温州,(此行为已经公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被汽车站售票员任辉发现,于是上前制止,在制止过程中双方因过激而发生肢体冲突,在双方冲突中黄诚(实际名字黄俊霖)同时上前帮忙。2个人一起扭打我售票员,此事实汽车站所有在岗工作人员都可以作证,后到派出所处理。
我方工作人员看见对方2人肢体上有擦伤并及时将黄诚(实际名字黄俊霖)邓彰芬(实际名字邓滢娟)送到县医院去检查,经医院检查后报告显示2人并无大碍,到达医院的一切费用(3000余元)我方已经全部支付,本着新年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件,我方主动愿意赔礼道歉并给于部分合理的经济赔偿。但对方漫天要钱7至8万元才同意谅解与销案,本来就是一点小皮外伤,我方不同意此方案,最后我方售票员被迫受到派出所13天的治安拘留处罚。
今天(2月10号)上午,对方主动打电话要求可降低小许经济赔偿和谈,但我方售票员已经得到治安拘留处罚就拒绝和谈。于是对方当事人耍赖,于今天中午住进医院养起。就此事双方都有责任,但对方在网上添盐加醋、恶意大肆渲染,并在网上装弱势、晒可怜,其用心目的就是想逼迫我方妥协,来满足他的不劳而获的挣钱想法与思维方式。
目前,已对我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在我方已经向县相关主管部门如实反映了此事件,并保留诉讼法律的一切相关权益。
希望广大网友对此事件能够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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