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逐步实现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把精准监督作为第一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作为派驻机构一员,要准确的定位,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范围,充分利用“派驻”优势,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和进行纪律审查,都要及时向派出纪委报告,取得指导。派驻机构人员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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