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基层蝇贪 必须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9月下旬,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基层“蝇贪”危害大,我们一定要除而务尽。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基层“蝇贪”和“微腐败”看似小问题,却能酿成“大祸害”。基层“蝇贪”有种种表象:他们有的在使用分配民生资金、落实民生政策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在征地撤迁补偿、管理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虚报冒领或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这些行为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特别是当这些行为与黑恶势力交织到一起时,更是侵蚀集体资源、资产,基至防碍政务,破坏基层组织,把持基层政权等,严重损毁党的执政根基。我们一定要站在保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增强做好惩治基层“蝇贪”、“微腐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基层“蝇贪”、“微腐败”连根拔起,除而务尽。 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是“蝇贪”和“微腐败”的滋生土壤,惩治基层“蝇贪”及“微腐败”必须坚决清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苍蝇扑面”问题,在征地、城建、涉农资金、脱贫攻坚等多领域,严查“蝇贪”行为,严惩“蝇贪”分子,将惩治基层“蝇贪”和“微腐败”工作稳步推进。但直至今天,仍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为谋取个人私利,无视党规党纪,在一些领域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成为基层“蝇贪”植根生长的土壤,为其提供藏身之所和生长的条件。彻底惩治“蝇贪”,必须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链条,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消除“蝇贪”和“微腐败”的滋生土壤。 纪检干部一定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惩治基层蝇腐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拍蝇”行动,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要以常抓不懈的韧劲,紧盯此项工作,将工作进行到底;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巡察力度,深挖和收集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做到问题线索应发现尽发现;要以敢于“亮剑”的精神严肃执纪,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蝇贪”和“微腐败”无处滋生、无处遁形。通过监督执纪,积极推进基层建立完善治理制度机制,切实将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建立清清爽爽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