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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审理二审案件时伪造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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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0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记您好,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二审案件时,以本案是调解行为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但问题是行政部门没有对本案当事人给予调解,就是因为没有调解当事人才以行政不作为起诉,但南充中级人民法院却以调解行为为由,援引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裁定驳回起诉。南充中级人民法院伪造证据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算了吗?

举报人,霍小琴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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