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3月1日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80/吨,非居民1.40元/吨,特种2.00元/吨,上述价格执行一年后,即2018年3月1日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5/吨,非居民1.60元/吨,特种2.30元/吨。
水费上涨的原因并不是自来水水费的上涨,而是因为污水处理费的上涨。宜宾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用水量不断增加,污水的排放量也随之增加。政府对于污水处理的投入也随之加大。
宜宾虽然坐拥三江,拥有众多的支流,但是宜宾的水资源大多都是过境水,自用水的水量其实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充足。
为了更好的保障供水和用水,宜宾水厂迁建工程将于2018年10月31日全面完成,菜坝水厂、普安水厂两个新水库将开始供水。四个老水厂将全面停止运作。新水厂拥有更大的供水量和更先进的供水工艺,更好的保障日常供水。
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 居民水价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缺水地区二者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1。
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2020年底前要全面落实到位。缺水地区要从紧制定或修订用水定额,提高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按照与自来水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确定再生水价格,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具备条件的可协商定价,探索实行累退价格机制。
来源丨酒都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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