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法纪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各地改革步伐稳而有序。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纪法贯通、纪法衔接,修订完善与监察法衔接的相关制度,为监察工作高效顺畅运行提供法制保障,要加快把制度优势和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纪法兼通,政治过硬,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案,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并行的理念,既要熟悉党纪还要熟知法律法规,通过纪法高效贯通、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反腐败效能,更好担负起党章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理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正风肃纪的第一责任单位,必须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有过硬的纪律作风,不仅要做到有纪可循,还要做到有法必依。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加强能力建设,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健全内控机制,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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