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李家合村原支书李全科截留贪污我土地补偿款一万余元(全村五十三万元),柴井乡、仪陇县纪委隐瞒包庇;仪陇县法院、南充市法院、四川省高级法院、南充市检察院枉法裁判和蔑视中央第四巡视组督办!
举报人:李才荣,电话:151****9893、181*****3497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柴井乡李家合村。
被举报人:黎会明,电话:139 ***** 2389。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柴井乡党委书记。
被举报人:柴井乡纪委、仪陇县纪委、南充市纪委。
案由:渎职侵权、带头顶风违纪,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证据:1、2013年4月1日柴井乡纪委包庇腐败分子的电子裁定书。2、仪陇县法院判决被告偿还举报人土地补偿款的判决书。
举报人诉求: 希望责令以上三被举报人赔偿因渎职侵权造成的58765元损失费;和追缴李全科隐瞒超生三胎、包庇黄**超生四孩未交纳的罚款;并追究李全科和以上三被举报人违纪违法之责任。
早在2012年8月12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李家合村李才荣(举报人)向柴井乡纪委、仪陇县纪委举报了李家合村支部书记李全科截留了自己的一万多元土地补偿款(另非法截留了全村五十三万元)和超生三胎不交罚款(有十多名群众的录音为证)、并包庇本村八社黄**超生多胎(有本人的录音为证)。然而柴井乡党委书记黎会明和仪陇县纪委上下勾结,压案包庇,拒不责令李全科返回举报人的养命钱,经举报人多次追问,超过法定期限六个月后,才指使乡纪委书记杨树东答复李才荣:“你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对于柴井乡纪委代表仪陇县纪委的不公正处理和答复,李才荣严重不服。
于是在 2013年5月12日,李才荣向南充市纪委举报了柴井乡纪委、仪陇县纪委包庇李全科一案,希南充市纪委重新追查(并附有证据),当时李才荣再三要求纪委接待人员开具回执,都被严词拒绝。过后李才荣分多次到南充市纪委追问案情,对方以“不知道情况”和“你向谁举报的”等为借口推辞;2013年9月李才荣又去南充市纪委群众接待室追问案情,在等了五个小时后得到的答复是“正在处理”,可是过后犹如石沉大海,南充市纪委没作任何处理和回复。2014年3月4日和2015年9月18日、2016年10月16日、2017年2月5日举报人再次到南充市纪委追案都被对方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至今没有做处理和给举报人回复!
综上: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被举报人已严重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条 :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和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柴井乡党委书记黎会明和仪陇县纪委、南充市纪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依纪依法办事,带头顶风违纪,是中央的重点关注对象,应该予以严惩!
由于以上三名被举报人颠倒黑白,诬蔑举报人来包庇腐败分子,致使能解决的小事不予以解决,小案变成了大案,迫使举报人在长达五年时间里向各级法院多次诉讼,浪费了很多时间和钱财,损失早已超过了补偿款的价值,被举报人应该依法赔偿举报人在追讨土地补偿款中的各种损失58765元。因柴井乡、仪陇县纪委从来就只会包庇腐败,不为民作主,我们有冤无处伸,只好找广大网友为我转发并伸张正义,万分感谢!此致
2018年5月19日,举报人:李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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