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入春后铁路沿线各类生产活动逐步恢复、路外安全问题增多的实际,3月中旬以来,原平车务段组织安全宣传队深入京原线繁峙站、代县站等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清明临近,是我国历久千年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和祭祀节日,也是铁路沿线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秸秆燃烧、荒坡着火等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和沿线群众生命财产的高发期。 每逢清明祭故人,思念之意存于心。清明节将至,追忆逝去的亲人乃人之常情。自2009年清明被国家确定为法定节日以来,更赋予这个“气清景明”的传统节日更深层次的涵义。在这个饱含思念与敬意、充满生机和希望的季节,清明的意义,不外乎“追思先人、勿忘生者”。一方面,以此庄重仪式,抒发对逝去亲人的感激和思念,传承优秀家训家风;另一方面,激发自己珍惜当下、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景,为今后幸福生活注入源源动力。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用火凭侥幸,酿祸徒悲伤。春季风干物燥,假如心存侥幸在铁路沿线进行不文明的祭祀行为,甚至离开时未清理火星,恐怕就要惹火上身、美好“愿景”也会适得其反啦!一丝的疏忽不慎,火苗就会借着风力肆意乱窜,引燃铁路沿线植被和树木,致火焰和烟雾窜进铁路防护网,直接影响机车驾驶员正常瞭望,威胁列车运行安全。同时火焰产生的高温还容易破坏线路两侧或上空的通信、信号线路及供电设备,危及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 清明祭祀慎用火、别因祭祖遭横祸。每到清明期间,防火防烟雾宣传、巡视是铁路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可是因不文明祭祀而逼停列车的新闻总屡见不鲜,总有危及铁路行车的肇事者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买单”,受到法律的处罚。根据我国《铁路法》及《铁路运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铁路两侧300米内禁止烧荒、燃放鞭炮,违反者个人最高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固然,严以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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