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审议并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并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次宪法修改,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这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由此可见,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从未消减,未来也必将加大惩治力度。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需要所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党内工作的重点,也是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的党内最后防线,是否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关系到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目标能否真正落实,影响到党的公信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廉洁政治,当前的反腐败不但要有力,而且要有效。要实现有效反腐,公正的裁决和坚定的执行是关键。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也是由反腐败工作现状决定的。过去一段时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艰苦奋战。 反腐败斗争的历史长途之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必然成为时代主流。宪法的修正,反腐败国家立法,给予了我党勇敢惩治腐败的动力和保障,惩治了腐败,才能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决遵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基本要求,努力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反腐新常态。 国家此时修正宪法,从立法角度加强反腐败工作,体现出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反腐败立法、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我们的党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为保持党的风清气朗,国家的昌盛久安,民族的繁荣富强,人民的幸福安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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