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会议精神,表示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干部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抓工作、办事情,并按照党章严格要求自己。要继续抓好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专题轮训工作,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纪律建设,依规管党治党建党,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健全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全力保证刚性运行。要严厉惩治腐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始终保持冷静清醒,旗帜鲜明地反对反腐败斗争“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等奇谈怪论。法治是国家机关有效管理与优质服务、社会组织有序管理与优化服务、乡镇有效自治与优良服务的基本依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关系到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升,也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实现。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方式的大背景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维稳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基本路径和主要方法,也是领导干部在维稳工作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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