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是刘军平,家住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云台镇三十二梁。在打造三十二梁景区时,政府对茶场旁的多户老房屋进行了拆迁,其中包括我这一家。鉴于我的住房严重污染到水源问题,在政府的要求下并进行了房屋拆迁协商,于2015年1月19日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合同。签订合同后政府要求及时搬出房屋,声称这个房屋该由他们支配,由于家里还有两位八十多岁的父母亲刘忠远孙国珍需要居住,我与其他农户商量租房安置两位老年人,由于年老,租户都拒绝了,便与镇府协商,希望镇府能安排一间房屋安置两位八十多岁老人,也遭无情拒绝。无奈之下,我便在拆迁房不远处搭建了一处窝棚,两位老人强忍着严寒的冬天,立即住进了窝棚。在写合同时只写了十个月的过渡费,并且是按签写合同的时间立即生效。但是政府现在否定从签合同时间生效,要按拆迁房屋时间生效。签署合同后并不是我不同意进行拆迁,是陈达文书记另有打算。进行拆迁的陈达文书记验收搬出房屋后才给予了10万元的拆迁费用。后来,陈达文说那个房屋的地基暂时不急用房子先别拆,他就带来了一些修建茶场的工人,把房屋指给他们居住,所以致使房子没有在搬出房子后立即拆除。在写合同时只写了十个月的过渡费,并且是按签写合同的时间立即生效。
后来陈达文书记被调走了,新调来了一位杨国贤书记接任拆迁工作,在2016年4月开始动员房屋拆迁,于2016年4月31日杨国贤和李兴红两位工作人员实施了房屋拆迁。杨国贤并承诺 ①“实施拆迁后把余下拆迁款一次性付清”。②“在2016年6月1日务必给安置房屋地基进行修房”。然而至今他们一个承诺都没有兑现,尤其是房屋地基的事情,找了杨国贤一次又一次,然而就是一拖再拖。进行房屋拆迁时,签合同时搭建的窝棚已经住了一年半了,都已经到处破烂漏雨了,就给杨国贤们进行协商能不能把房屋留一间(我们一共6间)给老人暂时居住,那块地基也不是急着需要,等到地基划好了立马修一层就搬走,也被他们非常绝情的一口否决了。又只好在房屋的石地坝里搭建了第二个窝棚,不料在2016年7月上旬,遭遇了大雨,窝棚被上面的茶场的排水管大水冲了进去,一大早从床上醒来的母亲看到地上满是水,就只差床没被淹了,连鞋子、充电线都被冲跑了,其他的更不用多说了。可想而之八十多岁老人坐在床上,衣服湿透,看着床下的水越来越高,多么凄惨。后来还是老太太侄子刘绍喜背到了村委会,给她换上了干衣服。
考虑到老人年龄较大,这样风吹日晒的经不起几下折腾,而且三个子女也都二十多了,拆迁都两年了,特别需要一个安稳的家。我们夫妻两多次与杨国贤等镇府相关人员通话,希望能尽快解决地基问题,并未得到明确答复。暑假里我子女多次找杨国宪等相关人员协商未果,也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如果地基实在不得行,就先把老人的居住问题解决一下,老人这样折腾下去实在挨不住了,杨国贤根本不把老人当回事,协商处理时一直说到“这件事他处理不了,大不了领导说他杨国贤没本事,把他调走”,还说“别说她八十岁,就一百岁又怎样”,他失言了还说这些完全不负责任没有一点人情味的话。
等到了2016年的12月份,地基仍然没有动静,我妻子张国碧实在忍受不了,已经到了最寒冷的时候了,老人身体肯定吃不消,专程从西安远道回来解决老人的住房问题,找杨国贤三天协商此事他根本不管,无奈之下只好到信访办和县纪委向上级领导反应情况,后来云台镇的张镇长亲自出面处理了这个难题,在茶厂安排了一间勉强能够居住的房子,张镇长还说道:“我们什么都不管,让政府尽快给我们给地基,房子什么时候修好我们什么时候搬出去”。就这样老人有了住处,我们全家乱糟糟的生活也就暂时安定了下来。那间房屋也能铺下三张床,2017年的春节全家回家也就勉强能住下,一家老小就在那个房间里过了一个快乐年。
盼啊盼,半年又过去了地基还是无果。在2017年7月,这里又新成立了管委会,由李正彬任主任,陈金艳和沈一鹏任副主任,主要负责三十二梁景区建设相关事宜,杨国贤等人主要辅助他们接任新的工作完成交接。2017年8月初,沈一鹏打电话告知茶厂因厂区扩建,需要对我们住的那间房屋进行搬迁,又一次即将被逼到无处可住的绝境。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深知杨国贤说话不算数,对老人也没有怜悯之心不考虑民生,还有地基都快三年了都没得到解决,我们一家人一个家都没有,根本没办法生活了。所以这次我提出了要求,把地基解决好,并且要搬到一家人至少能够生活的房屋,我就同意搬。沈一鹏仅打了两次电话来进行协商,而且态度极其恶劣,根本不顾我的要求未达成共识。在8月20号左右,就开始进行第一次强搬,不料被我大女儿给老人打电话时碰巧遇到了(老人不会打电话),当时被我们知道了就打电话立即阻止了。陈金艳说等我们消消气再好好商量,后来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了。又过了几天,在8月26日这天,老人去她大女石垭街上那里吃酒去了,管委会联合当地村委趁着老人不在家悄悄的破门而入把所有东西强行搬到了另外的一间房屋,等老人下午赶回家时东西已经被搬完了。当天我老婆和儿子就急着从西安赶回了家,希望能得到一个说法和公道。然而管委会并不承认是强搬私闯民宅,一直辩论说是他们给村委干部沟通了的,是村委没有给我们通知到位,还一直坚持说是从这个屋搬那个屋,经过一天的争论之后,人赃聚在,他们不得不承认了,并向我们赔礼道歉了。搬前的那间屋可以铺下三张床,一家人勉强能生活,搬后的这间屋最多只有之前的一半大,杂乱的东东西西都被堆满了,还有剩下的东西没放下都被扔在了别处,进屋坐一下都感觉无所适从,更别说一家人生活了,老人没有办法,也只能在这种艰难的环境维持着生活。我老婆和儿子也要求他们安排好我们的住处,至少要像搬前一样能将就着生活,还有就是对我们损失的财物进行赔偿。管委会对这些要求都一概否决,根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没有一丁点悔过之心。走投无路的两母子又只好去了县信访办,县政府和县纪委,向上级领导反应了情况,望能得到一个公道。
等了半年,也没有等到任何结果。又到了一年春节团圆的季节,老人在,家就在,我们一家老小也都回家给老人团年。可摆在眼前的问题是家被搬了,大大小小6口人住哪里呢?我们又只好去找管委会的领导们进行解决,找她们协商几天之后一直说他们解决不了,也不给出任何的退步和解决方案,我们无地可睡无路可走,就只好把床垫抬到了他们办公室的地上睡觉,一直到过年也未得到解决,我们过年都那里睡着,这都年后上班两个星期了,一直让我们搬出去也不给我们指搬到哪里去?就这样一直拖着拖着,像地基一样一拖都是三年了,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腾着全家人,过着三年来无家可归的日子。难道现在社会都是这么为所欲为了吗?工作人员都是如此猖狂横行霸道了吗?协商不好就可以强行搬迁私闯民宅了吗?为了办事成功可以不顾人民死活了吗?希望各位领导可以替我们做主,能对此事尽快给予公平合理的处理,也还我们一个公道!
刘军平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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