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尊敬的南部县纪委领导: 老鸦镇党委政府领导: 被举报人:陈思和,男,七十一岁,中共党员,玉顶村十社社长。 事由:陈思和利用党员、社长职权,二OO八年以来,与村文书吴洪旭、党员吴林沛、凡光贵等人拉帮结派,串选贿选,把吴洪旭推选为玉顶村支部书记,而后合伙不断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侵占老百姓财产,有损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十社及玉顶村的发展,今年三月,正值村两委换届选举,又拉帮结派,串选,激发我社群众对陈思和行为公愤,为了正风肃纪,严惩在群众中的不法党员,维护老百姓利益,保护十社群众的合法权益,现举报以下,供上级相关部门查处: 一、利用拉帮结派把吴洪旭推选为玉顶村支部书记,随后利用职权,陈思和个人享受低保一个,国家一级一残补,二OO七年至二O一三年骗取民政“五保”定补七年。 二、二O一二年至二O一六年骗取粮食直补分别是:陈思和1043.64元(二O一三年);其妻李秀群1083.78元(二O一二年);其子陈斌1057.02元(二O一三年)。二O一六年全家共领取13.8亩粮食直补,二O一二年、二O一四年、二O一五年待上级详查退耕还林补助。 三、二O一二年,老鸦镇下达玉顶村三十亩粮食直补,吴洪旭和分给陈思和十亩领用。 四、二O一O年村两委换届串选成功后,二O一七年三月两委换届又分别到户,向十社群众串选张小林为玉顶村村主任(陈思烈、陈思明、吴林红可作证)。 五、二O一五年利用职权将十社两个低保名额借交水费自用,其余七个低保户,每户向陈思和交100元钱自用。 六、二O一二年社道修建余剩一万柒仟元,自付两人工资一万元,其余资金自给自用。承包人何小龙捐资一万元,下落不明。 以上事实,望上级领导速查速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回复。
联名人:陈仕炳 17716444967 陈思烈 13281925960 吴林洪 15181781152 陈思明 18783937809 吴林全 15181472236 陈思茂,党员,玉顶村第二任书记 15281726169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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