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大道333中泰田园2014年12月31日接房,另外收办证税等1万8。由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的规范性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约定2015年12月31日前卖方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该商品房产权。但是由于中泰田园开发商违规建设,办理不了产权。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至今已经两年有余了,一部分业主上诉,广安区法院居然判决中泰田园房地产开发商不违约,不赔偿违约金。判决开发商2018年8月前必须为业主办理产权。现在开发商自己决定将三年前收的税费退回,以便于抹清关系,就是不跟业主办理房产证。并且还要求2018年2月5日至9日限期到什么广安“凤凰城”售房部退税款。我们就奇怪了:第一,每家近2万,共400家近千万,收了3年突然退了,别的不说,利息都是好多了。第二,为什么离约定办产权都两年了才退?有何居心?第三,这样信誉不良的开发商为什么又在开发什么“凤凰城”项目?难道我们的法制还真的监督不了它。看来整个广安都是它的。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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