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罗跃在成都“大气十条”实施情况新闻通气会上透露,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将于近期公布,符合条件的重型黄标车最高能获得上万元的补贴,补贴申请时间为今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三个月。
 成都市黄标车补贴政策重要提示:
 
 一、补贴范围
 (一)领取成都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为黄标车,即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2、车辆户籍为成都市。
 3、将车辆交售(交售车辆时尚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给能够出具成都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合法报废回收企业拆解报废,且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报废,不予以补贴: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黄标车。
 2、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注销、公告牌证作废的黄标车。
 二、实施分类补贴
 根据黄标车车辆类型和报废时限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一)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的黄标车。按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分类补贴。
 (二)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或无强制报废年限要求的黄标车。按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分类补贴。
 三、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其它具体情况将另行专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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