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检人员从一名女子的随身行李中查获手枪和子弹。
安检员小朱因检出手枪且处置得力被重奖5000元。
成都地铁1号线华西坝安检口,一名女子行李中被检出手枪和子弹。面对恐慌的其他乘客,机智的安检员大喊一声:这是演习!最终,嫌疑人被及时赶到的公安机关挡获。当事安检员因处置恰当得力,被重奖5000元。
>>小伙抖机灵,我给100分
3日的华西坝安检口,女子唐某行为异常,引起18岁安检员小朱的注意,“当时一看,就初步判断其携带的是把枪!”小朱立即通知其他安检人员,暂停整个安检工作,让行李和人分离。此时,周边很多乘客也发现这一异常情况,“现场乘客已经出现慌乱,有人开始往旁边跑,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突发状况。”小朱沉稳机智地大喊一声:“这是演习,大家不要慌!”最终在唐某随身行李中,检出手枪1支、子弹5发!手枪是用布裹着的,子弹装在一个小药瓶子里。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已被刑拘。
>>咋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呢?《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地铁还挡获两起携带汽油
近期成都地铁挡下多起危险品:
2017年12月31日,蹇某携带一个装有约100毫升汽油的矿泉水瓶进到地铁7号线琉璃场站,被安检人员检出。蹇某被行政拘留5日。
2018年1月5日,王某携带子弹11发进入地铁1号线高新站,被安检人员检出。王某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8年1月6日,乘客陶某(女)携带一个装有约100毫升汽油的矿泉水瓶进到地铁1号线省体育馆站,被安检人员检出,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以上安检有功的人员昨日被表彰,成都市公安局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不等(包括小朱)。
>>提醒:莫带这些东西上地铁
民警提醒说,根据《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乘坐地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压力容器等危险品;
畜禽类、宠物类或其它可能妨碍乘客人生安全及地铁运营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易污损、严重异味、易碎、尖锐且无安全包装的物品或超大超长物品;
充气气球、铁锯、铁棒、铁锨或其它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及卫生的物品。
>>新闻延伸
拒绝安检不允进站乘车 禁止在车厢内进食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乘客应主动配合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弹奏乐器。
禁止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在车厢内进食。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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