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火车站停车场进站送人,在一定时间内是不用给停车费的,但是因为停车场或工作人员的问题打不开门,导致停留时间超时,需要给停车费,这个费用应该给吗? 事件全情如下: 2017.12.15早上6:43我从南充市政府新区出发到火车站大概是6:55左右,进站下人,前后不过一分钟,相当于转了一圈,就出不去了,出口处一直不开门,一直在7:00-7:05左右,才有工作人员来处理,期间多辆车被堵在出口,车声不断。后好像是因为前面的一个车电脑不能识别,工作人员让前面的一个车退开,一下就通了,我过出口时大概7:05之前,跟前面一下就到了出口外面,但是工作人员叫住我,我停车,工作人员说电脑显示我有2元的停车费,我就表示我本来进去下人到走不过一分钟,但是因为你们的失误导致我超时要给钱,这个费用我不给,工作人员说这个是前面的车电脑不能识别,你看我让它一走就可以了,现在电脑显示你有费用你应该给,不然就要记入黑名单,我说,费用你们自己处理,如果我进入黑名单肯定就要告你。 全过程大概就是这样,我发贴是想问,南充市火车站前停车场的主管部门是谁,这虽然是2元钱的小事,但别人的错误本就不应该我来承担,我希望通过正规的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复议,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应该找哪个部门,望广大水友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