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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非专家来分析房产税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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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九大过后,房产税呼之欲出,各路专家都在热议房产税到底能不能降房价,我不是专家,但不能阻止我也来谈谈这个大问题,万一我说准了,也变成专家了呢?
  个人认为,房产税能不能降房价,要看房产税是怎么征收,房产税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在十九大提出的“房住不炒”原则下,看来房产税主要作用就是打击炒房的。
     我们来看看为什么会存在炒房现象呢,经济史上有许多次经济泡沫,每一次拿来炒的商品,都必须满足几个特点:一是有使用价值,拿来炒的商品最终要有人接手,这是炒作的首要条件;二是供量可控,供量一定,甚至可以垄断,才能制造稀缺,推动价格不断攀升;三是持有低成本,保证囤货者压力小,制造市场紧缺后才能涨价获利。对于可炒作的商品,这三个特征缺不一可。
     那我们的房市有没有炒作行为呢?大家只要留心一下入住三年以上的楼盘,只要是没有装修的房子,多半就是用来炒的房子,从我住的周边来看,几乎有三成以上房屋是长期未装修的。
     有些人会骂这些炒房者把房价炒高了,其实这也不能怪大家,先富一批手里有闲钱了,总是希望能保值增值,中国股市波涛汹涌,入市犹如进赌场,存银行,绝对跑不过CPI,而把钱放到房市,房市十多年的涨势,早就把CPI超了不知多少倍,房产属于不动产,持有几乎没有成本,房市还可以加杠杆(贷款),成了当下有钱一族唯一优质的投资方式。
     从政府看来,特别是地方政府,一个地方房地产火红,地能卖出高价,政府有钱来改善民生、投资城市建设,政绩上去,面子里子都有,反之,不搞土地财政,只有苦哈哈的过日子,公务员的工资都成问题,在各地官员醒悟后,自然推动房价上涨,全国各地都是“涨”声一片。
  对于开发商来说,自然希望房子能大涨,房价越涨,开发商利润越高,房子越有投资价值,越好卖。
     好了,开发商、地方政府、有钱买房的人,都希望房子涨,而那些想买房,钱不够的“刚需”就苦了,存钱的速度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除非用非正常(大量借钱、举债)不管明天的方式,否则永远买不上房。而租房市场一定会把房价涨到房租中,没房者处处都是受伤者。
     先富的一批人想对自己的资产保值增值,还未致富的“刚需”永远追赶不上,长期下去,会造成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圈子。学过历史的都知道,一个社会的动荡根源,就是贫富差距、阶级固化,从这个角度来看,是谁都不想要的结果。
   怎么破这个局,房子有价值这个特征,在中国人口还未出现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是不会改变的,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资源的聚集能力只会越来越强;房子供量问题,在不改变由只许开发商提供一手房的模式前,供量暂不会有大的变化,除非二手房市场全面激活。
     最后就是持有低成本问题,现在购买一套投资房,除了物业费外,几乎没有其他成本,如果房产税的出发点是“房住不炒”,那么将对持有多套住房征收财产税,持有越多,税率越高,甚至是惩罚性税率,就会破解现有房地产的僵局。
     我来再来分析这个机制对于各方的影响。
     首先是持有多套房屋者,手中本来用来保值增值的房屋变成了烫手的山芋,保值变成了贬值,从经济收益出发,必然会有大量房屋进入二手市场变现,落袋为安,这些从房市获利的钱,会进入其他有利可图的市场,形成新一轮的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是刚需人群,由于多套房屋拥有者房屋的变现,二手房价必然下降,带动一手房价的下跌,刚需人群可以从容选择房屋,但从长远看来,由于一二线城市资源聚集效应,房价长期是看涨的,钱差不多够买房了,就要下手,不然将来也会面临老是买不起房的尴尬,至于三四线城市,只看城市自身的发展了。当然,房产税必须对一至二套(考虑有家庭成员两地居住的现象)的刚需住房免征。
     然后是地方政府,房价跌了,土地不好卖了,不过房产税可以补上这个损失,房价下行,刚需阶层拥有住房,安居才能乐业,社会矛盾下降。大幅度减少空置房,原有空间能容纳更多居民,单位面积居住人口增加,城市的聚集能力增强,城市功能发挥更强,同时,居住人口密度增加,也会带来其他问题,倒逼政府职能转变。
     最后是开发商,不好意思,房产税后的开发商,将会进入洗牌阶段,躺着都能赚钱的时代过去了,潮退了才知道哪些人是在裸泳,房价跌了才知道哪些人在玩金融游戏,大浪淘沙过后,将留下眼光长远,未雨绸缪的开发商,经济好时,胜利者是跑在前的人,经济不好时,胜利者是活下来的人
     网上有专家说,开发商拿地时,已经向政府支付了土地使用费,开发商卖时,这笔税费已经转嫁给购房者,再征房产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个人认为,房产税只对多套房屋者开征,那么征税的理由就不是土地使用费,而是房屋资源闲置税,用于增值的房屋是长期闲置的,为了满足其他居民居住需求,必然用更多土地和钢筋水泥建房,造成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未来要施行的房产税,根本上来说,是征的资源闲置税,并不是对土地使用费的重复征税。好的征税机制,都是向富人多征,向穷人少征或不征
  好了,写了这么多,希望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我不是专家,如果大家对我的说法有疑问,可以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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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8 16:35
有房子就享受了与房子相关的公共服务,纳税是应该的,而且房产税应该按房屋的价值普征。希望房产税开征后有其他的相关税费的减免,希望政府有钱了能做更多的事情来为纳税人服务。

发表于 2017-11-18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7-11-18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18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所知道的某某几个人都有好几套住房和营业铺面,自己根本用不完,都出租给做生意的外来人员,每月坐着收房租,日子比资本家还过得轻松,说白了,这些人都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你懂得,他们都是嘴上一套行动却另一套。对组织阳奉阴违........红黑两道.......其实假党员!

发表于 2017-11-19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误区是把准备开征的“房地产税”一厢情愿的理解为“房屋资源闲置税”。

发表于 2017-12-25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乱说一气,“房屋资源闲置税”这个所谓的闲置如何界定?可操作性有多少?会不会又更多的权利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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