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控诉发帖:张桂荣:身份证:342126196805230329电话:1322567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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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张相雨在部队因公牺牲,总政治部为其颁发了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当时的安徽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烈士父母的安置问题,在张相雨当了烈士7年之后,在1988年批准其父亲购买了250多平方米的土地做宅基地。
2013年秋,烈士之家遭遇了罄竹难书的强征强拆,当地政府补偿了地上建筑部分,不对250多平方米的土地予以任何补偿。
我家251多平方米的土地是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今天的安徽蕉城区为何不依法捍卫烈士家属的合法权益,这叫我当烈士的亲人张相雨如何在九泉之下安息呢?
张相雨成为烈士,我家其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汤陵办事处张胡庄是我的家,张相雨这里长大,从这里走出去投身军营报效祖国。
1980年,张相雨在部队训练中不幸牺牲,总政治部为其颁发了因公牺牲证明书。
张相雨的父母失去了爱子,成为烈士家属后,亳州市委、市政府也比较关心我么你家庭,为了让烈属家庭有安居立业之本,1988年9月20日,亳州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我父亲张善臣购买位于康王行政村张胡庄自然村的251.5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宅基地。
251平方米的土地成为我家的宅基地的背后是失去了一条青春年少的性命,感受到了党委政府实实在在的关怀的我家在该宅基地内修建了住房。
在将张相雨的革命烈士证书挂在墙上的新家中,父母教育我们要记住这块土地是一条人命换来的,也要铭记张相雨因公牺牲在军营,地方党委政府没有忘记,给了我一家遮风挡雨的地方。
烈士之家被强拆,烈士母亲在签订协议之日气绝身亡
2013年秋,我家居住的片区成为当地政府强制征收范围。
2014年夏季到来,我家厄运开始了:我们家的路堵住了,征迁办的人来抓人中撕扯起来。我家抗议:这块土地是市政府开绿灯卖给烈士之家的,政府对我家照顾很好,你们不能暴力拆迁烈士家属的合法房产。
某领导跑到我家中,开门见山地扬言:烈士算什么,不要用死了一个人来吓唬我们,我们非扒我家的房子不可,看你家的烈士证书能够当保护伞不?
我们不认可政府单方面定价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周围多户人家都被拆迁了情况下,我们坚守房屋顶抵抗强拆,政府以各种手段施加压力逼迫我家就范。
母子连心,住在以烈士名义换来的房产,母亲几十年都在思念为国捐躯的儿子张相雨。面对政府主导的强征强拆,80岁的老母亲走到家门口站站,门口到处是拆迁废墟,脚下滑摔倒了,手腕摔断,大脚摔断,头也摔破缝了六针,从此就长期卧床了,大小便都要人帮忙。
因为我家不配合拆迁,拆迁办得人就变本加厉,他们往我家里砸砖头是常事,甚至还在我家门口的路中间挖个坑,找一个做棺材的师傅在那里制作棺材,做好的棺材就放在路中间,我们全家人进出都要从棺材和大坑旁边过。后来,征迁办找我们,说不同意拆迁就要起诉我哥哥,我哥哥万般无奈下与征迁办在2016年5月19号签订了补偿协议,我母亲悲痛万分,对政府就这样拥军拥属失望至极,在被迫签订协议后的第十天气绝身亡。
251平方米的土地不补偿,烈士之家要喊冤
我母亲去世后,征迁办要求我们搬家,可政府没有为我们提供过渡安置房,我们没有地方放屋内的财产,在他们多次催促和威胁下,我此后我就离开了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征迁办把房子给拆了,我家的财产也不知去向,一直没有人找我们协商。
一开始,征迁办做的手续都是我母亲陈文秀以及全体子女的名字,在谈判时他们问我要手续,我们拿出了政府批准我父亲购买这块宅基地的公文是张善臣的名字和其它材料。
母亲让我转告征迁办:由我表达父母年龄大了,子女多,必然有家庭遗嘱之类的东西,但母亲在世不能公开,征迁办不听我们这些情况反映,他们一心就想拆掉我家房子,对我们说的情况回复称无所谓。
再后来,拆迁补偿协议换成了我哥哥一个人的名字,我一看名字被换人了,就说我们还有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征迁办没有理会直接走了。
在征迁办的威逼之下,他们就和我哥签订这份补偿协议,是单纯的房屋补偿协议,并不包括土地。
我母亲去世之前说了:如果我要是死了,他们来找你要拆房子,你就让他们看土地证,你也是继承之一。
土地证登记的名字是我父亲张善臣,父母的所有子女也是合法继承人之一,征迁办单独和我哥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基于我父亲将该房产赠与给他,并办理成了我哥的名字。
但是,该块宅基地的土地证仍然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还是继承人,因此征迁办对房屋是补偿了,但是对土地部分是还是没有补偿的。
1988年的政府批准我家购买251平方米的土地,政府施恩于我家是因为张相雨是革命烈士,革命烈士的家庭合法购买的251平方米土地不给予补偿,这家我家如何不喊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