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中纪委强力反腐形势下,一些地方依然是“上面风浪大,下面不为所动”,特别是在基层党组织责任表现问题上比较突出。据媒体报道:四川省南江县石滩乡铺垭庙村村委会主任兼三社社长岳启全冒领粮食直补款,2004年至2016年,岳启全将他人耕地登记在自己及亲属名下,冒领粮食直补款1.12万元;为自己及亲属多分配集体土地10.3亩,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1.04万元,身边这种案例还有很多。
群众是国家之本,干部就是为群众服务,若是干部存在不良之风和腐败问题,那么受害的将是广大人民群众。所以应该重视不良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其发生。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措施。
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特别要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保障群众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另一方面,加强对干部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加大对干部的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权力需要制约,失职当然应受处罚。为更好的进行权力监督,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的责任制,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干部违法犯罪一定要严厉惩处,让其不敢犯罪。
此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充分把群众发动起来,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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