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有法不依——五下《把握自己》
课文
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6学年五年级下册《把握自己》,123页:
把握自己
——在“警惕电子杀手,告别网吧”活动上的演讲
同学们:
大家好!
你们可能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前不久,一名高三学生在一家网吧玩游戏时不幸猝死。经医生现场鉴定,这名学生猝死时脸色发白,心跳、脉搏、瞳孔反射等生命体征全无,属于典型的因过度兴奋而引发心脏病的死亡。
网络能造就人才,也能诱使许多对事物辨别能力差的人走向无底深渊。一些不健康的网站对同学们的毒害很大,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有的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有的同学因每天长时间上网,导致视力严重下降,甚至视网膜脱落;有的同学受不良信息的影响,竟铤而走险,走上了盗窃、抢劫的犯罪道路,甚至发生了杀人或自杀的恶性事件。
青春年少的我们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而未来就掌握在自己手中。那些沉迷于网络黑洞里的同学们,当你坐在电脑前、手握鼠标时,请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要利用好网络资源,而不是被它所控制、所奴役。切勿让网络这张大网网住手脚,束缚心灵,不要被网吧里那些看不见的陷阱埋葬自己的花样年华!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同学们,希望大家能够告别网吧,把握自己。把握自己,就是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向;把握自己,就是给自己的未来一片蔚蓝晴空!
谢谢大家!
质疑
课文似是有法不依。
浅析
课文说及了“告别网吧”之事,对这一类问题,政府早有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详见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摘要附后)。这《条例》就是法。小学生、初中生就是未成年人,他们进入网吧就是违反《条例》,就是违法。
课文从网吧的负面影响说开去,呼吁同学们告别网吧,这固然必要,但这只是劝说性的;“知、情”与“意、行”通常并不一定一致,具不确定性。而宣传《条例》所述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这更重要,这是强制性的。前者使人不想去,不愿去,后者使人不能去,不敢去。从成功几率看,刚柔相济的效果会高于只是单打一,尽管两者结合也不会使进入网吧归零。再说,让学生知道、重视、遵守《条例》,就是让学生知法、重法、守法,正体现了新课标强调的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可以趁势,何以失势?
犹如禁毒,不能单打一地只是述说吸毒的危害,而是必须指出吸毒就是违法犯法——以法治说事。
犹如反腐,不能单打一地只是述说贪腐的不是,而是必须指出贪腐就是违法犯法——以法治说事。
《条例》公布于2002年,教材出版于2005学年,若把《条例》有关内容有机地整合到课文中,则时间是充裕的——现在是2016学年了。对《条例》,课文一直视若无睹,既没直接挑明,也没间接述说。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差错率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学年五年级下册字数125,000个,差错个数下限为12.5。
本课文差错1处,计差错2个(“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至此,本册教材疑似差错达54.4个(至上一篇网文《站不稳走不远——五下<把握自己>》差错已52.4个),若所指差错为真,则差错率为4.35/10000,本册属不合格教材。
附《条例》(摘要)
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了国务院第363号令,公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实施。《条例》摘要见下: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三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