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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蓝光花满庭保安打伤小偷,却因此面临牢狱之灾!好好的家庭就只能被毁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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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3月24日凌晨,在停电没有监控的情况下,保安团队技术巡逻保卫业主们的财产安全时,抓获一名偷车小贼。因贼有武器,在抓捕过程中奋力挣扎逃跑,保安团队就冒着生命危险全力控制,现因小偷有受伤,导致保安人员面临3-6年的牢狱之灾!
其中保安吴龙妻子身怀六甲,家中顶梁柱的倒下使整个家都倒下了。
当今社会,小偷和神经病横着走?求广大人民群众评评理!这是什么样的法律?贼人逍遥法外,英勇的保安却连家都毁了!可怜那个还没出生的宝宝,他的母亲该怎么告诉他的宝宝这个世界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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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梳理了一下我的观点,欢迎大家补充,希望能帮到这个家庭。

1 保安打伤小偷致伤残,确实触犯了刑法。但只要眼睛不是瞎窟窿的人都清楚,他与小偷搏斗是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本没有做错。

2 无论是从最基本的正义角度,还是考虑到舆论影响,我们希望能对这名保安量刑轻判。

3  我认为小偷就算死了都是活该。不做坏事怎么可能人人喊打?已经伸手何必给这些人讲人权?不该给作恶的人任何喘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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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15:43
小偷持刀已经犯罪了,不晓得公检方怎么看。我觉得人家干好事,真的象征性罚点就够了!

发表于 2017-5-1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保安大哥!以后大家要记住 打狗还看主人,小偷后面是哪位?大家很清楚吧

发表于 2017-5-1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不好当啊

发表于 2017-5-1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怕难办,抓住小偷控制住就行了,致人伤残就麻烦了,法大于情....

发表于 2017-5-16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应该是缓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19:52
不把小偷弄伤,请问怎么控制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20:16
你好,请问有没有他老婆的联系方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7 01:09
我们小区的,如果你要援助她我可以帮你找到她

发表于 2017-5-1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无罪,属于职责,见义勇为。
发表于 2017-5-1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真的是男人看了会沉默,女人看了会流泪。其实我认为这就是法律与道义的矛盾点。大家可以想一下为什么警察抓小偷抓到后不敢打。因为警察的职责是抓捕,超出这个范围就是个人行为。如果警察把小偷打伤了警察自己也要承担责任,不要问为什么,这是规定。所以抓到了小偷后警察只能按规定办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关了又放出来。小偷罪不至死,警察又不敢把他打伤打残,怎么办嘛,就只有按照规定来关几天。保安和警察又不同了,最大的不同就是,保安没有执法权。所以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来办事,这位保安最好的结局我认为可能是轻判加赔偿。这是法律,他保护所有人的权益,哪怕是个小偷。

发表于 2017-5-1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惯犯小偷一般都是自带刀具,一旦被发现就会狗急跳墙以刀 相威胁,这个案子就是例证。那么,事主见小偷该不该与之对抗来保护自己财产?这是当前法律没有规定的,也是法律的空白。当前的法律就是保护了违法的小偷,惩罚了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和财产权。难道这样的法律不该修订吗?
发表于 2017-5-1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从道义来看,我认为这个保安大哥真是尽职尽责,现在我们不缺这样的英雄,缺的是什么大家可以想一下。从道义来看我真的支持这个保安同志,致敬。这个脆弱的家庭不该受到这样的灾难。他为了其他家庭的安稳却导致自家的灾难,这是很不合道义的现象。保安同志打伤小偷确实没有考虑周全,但是也希望社会和小区业主能帮助这个家,别让勇敢的人寒心,我们不缺英雄,缺的是勇气。如果以后再发现小偷,谁来保护你的财产。一人喊抓小偷,一群跟到追,谁还敢来偷!

发表于 2017-5-1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杂毛吃屎的,做人见人恨的小偷的保护伞.要是让老子看到老子都要去打两棍子.
发表于 2017-5-1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bubashi 发表于 2017-5-17 11:40
惯犯小偷一般都是自带刀具,一旦被发现就会狗急跳墙以刀 相威胁,这个案子就是例证。那么,事主见小偷该不 ...

制止小偷的偷窃行为是法律支持的,如果小偷拿出了刀子要捅你,你就可以正当防卫了,正当防卫过程中肯定难免会有人受伤的尤其是还有管制刀具,那就相当于直接打一架,打的小偷不还手了就不要打了哈。如果小偷只是就范,那就不要打,起码不要自己一个人打。{:3_53:}   喊一声抓小偷!报警!还是有用的。

发表于 2017-5-1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最怕的不是我们"可爱的公检法",而是大众老百姓,因为我们老百姓都深受其害,对之也恨之入骨,所以别让我看到小偷,不然老子也会用闷棍干他.但是我们公检法就最可爱了,抓到小偷请去吃半个月的国家粮,休半个月的假又出来"上班"了,也这ZF对这种人的包容,造成现在偷抢案如此之多,想解放初期严厉的判罚,有几个人敢偷抢的?现在老百姓恨当官的不是没有道理,当管的不管,欺负平凡的老百姓是一套一套的.

发表于 2017-5-1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与道义的矛盾 发表于 2017-5-17 11:52
制止小偷的偷窃行为是法律支持的,如果小偷拿出了刀子要捅你,你就可以正当防卫了,正当防卫过程中肯定难 ...

你这个说法无法在实际案例中操作,那是多么理性的人才行啊。况且小偷可不理性,往往攘出血案。

发表于 2017-5-1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白颠倒

发表于 2017-5-1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失去了维护正义的作用,我拿来何用?真搞不懂现在的社会啊!

发表于 2017-5-1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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