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实现从严治党总体战略的战术,体现的正是“全”“严”和“担当”。笔者认为,要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需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是坚持综合运用,强化监督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经常了解并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党员队伍实际状况,以纪律规矩为准绳,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即将或刚刚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及时拉回正轨。同时,督促各单位系统查找存在的纪律、作风和廉洁风险,及时运用流程管理、风险管理等科学管理理念、方法和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防控风险。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监督执纪保障。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应尽快明确“四种形态”当中各种形态的具体运用方式有哪些,对每一种形态、每一种具体运用方式如何操作,如约谈、诫勉谈话怎么谈,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追究主体、内容、形式和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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