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母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6个小时,不堪受辱骂、羞辱,可望恢复人身自由,担忧母子二人的生命安全,其精神状态实不言而喻的!于欢彼时把全部希望寄予报警,让警察来化解危机,让法律保护他母子二人,不在置身于11个恶徒的控制下,任由杜志浩一伙欺凌。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公民,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法治思维作出的正确选择。 殊不知,警察进入接待室4分钟后,就丢下一句“要钱可以,但是不要打人”,就匆匆要离开,情急之下的于欢,企图随警察出接待室,不幸被杜志浩一伙挡回去了!接着,武力索债转化成凌辱索债,杜志浩脱下裤子,掏出了生殖器,去于母的面部摩擦……于欢再也不可忍受,再也无法忍受,因为他是21岁的小伙子,怎能目睹自己生母遭受如此奇耻大辱?! 网络一些以为公权总大于私权亿万倍的理性人,毫无人性地指责于欢为何不理性维权,为何不走法律维权之路,简直是一脑子的浆糊!谁无母亲,谁可以接受这样的剧烈冲击,而理性到冷静地翻阅法律文本? 当年,黄世仁逼债目的是觊觎年轻的喜儿,把喜儿逼成了白毛女,有幸她只有个老爹在,老母亲早已穷死了,否则,恐怕杜志浩一伙不会放过喜儿她娘! 希洛克索要高利贷,企图按约定取人心口一磅肉,却没注明几滴血咋办,被鲍西亚聪明地严格执行约定,反击了夏洛克。我们的警察先生也一定知道这个文学故事,可惜没有及时运用才智,仅仅交涉“要钱可以,不要打人”就走了。 法治环境下,公众的保护神就是法律,大家渴望保护神从天庭返回人间,认真执法。 绕不过去的问题是,民心思富,有胆子的人想办个企业,可是,金钱不多就渴望有金融支持,然而,社会信息的不对称、经济地位不对称、法治环境差、社会道德水准滑落、诚信难以构建,所以民营企业一般都难于生存下去,这倒令人想起茅盾先生笔下的《子夜》所揭示的镜头,真替民营企业捏一把汗了!构建市场经济良好秩序,法治精神不成为市场的主心骨,那就是痴人说梦。 没有腐尸就不会有蛆虫。杜志浩一类蛆虫,一定寄生在哪些腐尸上的。请借此案清除天下的死狗、死猫、死老鼠,绝蛆虫们的生活来源,才有希望建设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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