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近日,我院派驻乡镇检察室联合辖区李家司法所为李家片区在矫的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讲解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派驻乡镇检察室副主任杨武对矫正人员提出:一要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刑态度,认清自身角色,自觉主动接受司法所的管理,二要引以为戒,从内心深处深刻认识因本人所犯罪行给社会、他人及自己家庭所造成的伤害,在今后的生活与工作中遵纪守法,不能再做违法的事情。三要加强学习,在社区矫正期间,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以及工作技能,为重返社会过上正常的生活做准备。
会后,针对该片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特点,派驻检察室人员与一名未成年矫正对象、一名涉毒犯罪矫正对象、一名经常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他们学习改造的情况,并针对他们各自犯罪特点、社区矫正过程特点予以训诫。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与个别谈话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了该片区社区矫正人员的态度,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学法守法的意识,为他们顺利完成社区矫正、重回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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