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侯端敏获刑11年,拿高额医药回扣——南大一附院心内科医生吴友平因收受巨额回扣已被捕,因院方干预司法公正,医生现为取保候审,医生吴友平黄俊已伤害大量患者,请求相关部门严查!
(原标题:济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侯端敏获刑11年 拿高额医药回扣)
9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发布消息,潍坊中院已经依法宣判济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侯端敏受贿案,认定侯端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3 . 226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本报记者 张焜
身为公务人员收受他人财物
8日上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侯端敏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侯端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侯端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悉,该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侯端敏涉嫌受贿一案。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端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3 . 2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处罚。
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具有的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赃等从轻情节,以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侯端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13 . 22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农家子弟出身曾立志要做清官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资料显示,1995年初,农家子弟出身、40岁的侯端敏就任鱼台县长。对组织的培养和安排,侯端敏充满了感激。彼时,踌躇满志的他立志做一名清官、好官,上任之初他立下誓言:不贪污,不搞女人,不给别人提供制造谣言的机会。2003年2月,侯端敏任济宁市副市长,五年后,任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一直到2011年11月,56岁的侯端敏被任命为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官至正厅级。2015年1月29日,他被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调查。
2012年初,从事药品推销的文某得知侯端敏已就任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便找到侯端敏的远房外甥史某某结识侯端敏,打算向附属医院推销药品。考虑到侯端敏不便接触,史某某就做侯端敏妻子的工作。从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侯端敏案发,文某先后15次通过史某某给侯端敏和他的妻子送钱。文某所处的推销环节,仅仅188万余元的药品,七成回扣就达42万余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揭示了药价畸高的原因。
2012年,济宁市某房地产财务总监侯某某为了让侯端敏把儿媳安排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到侯端敏家中送去20万元,事成之后,又陆续送了8万元表示感谢,请侯端敏继续关照其儿媳的工作。
受贿多数发生于在校任职期间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侯端敏应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某负责人的请托,为其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其现金8 . 1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0 . 391万元,这也是侯端敏受贿案中最大的一笔。
济宁一家企业与济宁医学院合作托管当地一家医院,为尽快促成合作,企业负责人找到侯端敏寻求帮助 。在侯端敏的过问下,合作顺利实现。为表示感谢,2013年7月和2014年6月,这家企业的负责人两次送给侯端敏共40万元。
据介绍,检察机关指控侯端敏的28起受贿犯罪事实,只有一起是其在鱼台县时犯下。2002年,侯端敏离任鱼台县委书记前,收下了他曾大力支持的鹿洼煤矿矿长张延金送来的10万元。另有10起受贿发生在其任济宁市副市长期间,有17起发生在其任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期间。从2002年至2011年的九年间,侯端敏11起受贿总数折合人民币69 . 004万元,而在2012年至2014年的两年间,17起受贿总数就达到244 . 222万元,占其受贿总数的近78%。
在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时,侯端敏在悔过书中写道:“很多人以人情为由头,借年节和红白喜事之机,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范畴的钱物,收下就得违心地给人家说话办事。”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导 语
药品暴利仅仅显露了医疗价值链问题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东西没有浮出水面,那就是医疗器械回扣“黑洞”的惊人内幕。国内耗材回扣30%,进口耗材回扣25%…… 高额的回扣利益,让肩负着救死扶伤使命的“医生”忘却了自己的职责,走上了收贿、伤害病患者的违法道路。
而在江西的南昌,有这么一群被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无良医生吴友平、黄俊二人为了索取高额的心脏支架回扣,诱骗患者安装不必要心脏支架的人群。他们想用自己血淋淋的经历,曝光吴友平、黄俊二人的违法事实,希望相关部门对两名涉事医生收受医疗器械回扣、故意伤害患者身体等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将犯罪医生绳之以法。
无良医生吴友平黄俊草菅人命,恶意伤人,罪行累累,但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天理难容!——南大一附院医生吴友平、黄俊为了高额医疗器械回扣受贿、伤人,请求相关部门严查将凶手绳之以法!
受害人欧阳的支架为什么被医生分了两次装?
为什么吴友平不给患者观看影像资料?
为什么要给年仅三十岁的患者安装四个支架?
安装前心内科医生是否进行了会诊?
吴友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其安装四个支架的背后,为的就是高额的心脏支架回扣。
事件经过
欧阳,男,三十岁,南昌人,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额”的安装了四个心脏支架。据欧阳妈妈反映,欧阳在进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就诊时,一进院就安装了一个心脏支架,安装后又被主治医生吴友平告知还有一根血管没通,需要下周再装支架。诊疗期间,主治医生吴友平并没有给患者及家属观看相关的影像资料,且主治医生吴友平的态度也十分恶劣。欧阳在主治医生吴友平的诊疗下被安装了四个支架,年轻三十岁的生命从此走上了终身服用大量药物,且限定工作、社交和日常活动的路。
您可以点击视频链接打开南昌多名被害患者视频,欧阳妈妈亲身讲述孩子安装“超额”四个支架的过程: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 ... a&from=y1.7-1.2
专家称:太多支架,太多风险
中国权威心脏专家胡大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即使需要支架治疗,大多不应超过三个。需要三个或更多支架的患者,必内科要进行会诊。太多支架,太多风险;支架多,风险多。”且在美国给患者植入大量支架的医生已被获刑。
其他受害人陈述
1、 患者邹凤根陈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医生吴友平涉嫌为了心脏支架回扣,在我相关检查均为正常的情况下,诱骗我说不装支架会有生命危险,并且我的检查报告吴友平根本没有看,出院后我到外院咨询相关医生,医生都说我被吴友平诱骗装了心脏支架,心电图结果根本不是吴友平所说的心肌梗塞。
为什么医生吴友平这么积极的要求我装心脏支架? 吴友平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获取供应商所提供的高额医疗器械和药品回扣,不顾患者死活,没有底限的在伤害患者。安装支架后,支架在患者心脏血管终身会产生血栓,引发患者猝死的严重后果。我是一个农民,家里生活的收入全靠我微薄的一点收入,现在装了心脏支架必须终身用药,且安装支架后已经丧失了从事重体力农活的能力。我微薄的收入只够支付大量的药品费用。并且也有多名患者举报吴友平与黄俊为牟取私利伤害患者的行为,他们反映两位医生在患者体检结果心电图等均为正常的情况下,诱骗患者装心脏支架。经司法鉴定证明吴友平医生已违法违规,已给患者造成了伤残八级,并且吴友平向患者索取财物,现在患者病情还在持续加重中。可见吴友平与黄俊已经从医生演变为穿着白大褂的凶手。
2、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吴友平、黄俊两位医生为了获取高额心脏支架回扣,造假病历,诱骗各项检查均为正常的肾脏病患者及多名患者安装不必要心脏支架,造成患者伤残八级的事件被当地官方媒体曝光。
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吴友平严重违反医疗规范,将付多侠活活扎死在普通病房的椅子上,此事已被中国网曝光,以下为曝光截图:
付多侠哥哥自述:2000年10月25日医院心内科吴友平在没有向付多侠及亲戚作任何说明和解释及充分征求意见,并未办理签字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普通病房木椅上对我妹妹作穿刺抽液手术(心包穿刺)。做穿刺前,我妹妹一直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吴友平第一针扎进去进针受阻,付多侠疼痛难忍当即提出别做。吴友平不听,第二针扎进去进行局麻后随针抽取满满一针管鲜血,付多侠无法坚持和亲属一起再次要求停止,吴友平在没有留样检验,无视患者无法坚持的情况下,将针管血液排空仍用原针管针头再次扎第三针,导致付多侠立即从木椅上滑落,当场死亡。我妹妹是眼睁睁看着被吴友平活活给扎死的,吴友平视患者生命如草芥,随意宰割。对此院方没有任何的处理,导致15年的今天在继续殘害患者。
付多侠哥哥自述视频链接:
吴友平、黄俊所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吴友平为收受回扣,获取不当经济利益,给患者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支架植入不可逆转,吴友平、黄俊在对患者的诱骗行为造成了患者终身药物依赖,且药物毒副作用与患者胃、肾及其他脏器存在关联,已经严重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达到了公安部规定的“
医疗事故罪”
的立案标准,涉嫌“
医疗事故罪”
。
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吴友平、黄俊的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条的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吴友平、黄俊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
、吴友平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患者八级伤残,属情节严重,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应当吊销其执业证书。
4
、吴友平违反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伪造撰改病历,严重违反了《执业医师法》;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5
、吴友平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夸大病情,诱骗患者安装不必要的心脏支架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其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
、吴友平收受患者财物,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章第八条。
7
、吴友平、黄俊在对患者实施心脏支架手术时,存在隐瞒、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的事实情况。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四章第二十一条。
8
、吴友平、黄俊在对患者实施心脏支架手术前,并未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也未告知肾脏病患者术后有可能引起肾脏衰竭、形成血栓等严重后果;反而是带着诱骗的方式,以获取高额支架回扣为前提目的的。且吴友平在实施手术前,并未与患者家属取得过任何沟通。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章第六条、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9
、吴友平并未告知患者术后需要终身用药和药物给身体带来的严重伤害,特别是被诱骗安装了心脏支架、造成伤残八级的肾脏病患者来说,经医学检测,因术后服用大量的肾毒性药物,已经对其肾脏造成终身不可逆的损害,导致其肾脏病加重。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吴友平、黄俊的违法违规事实很清楚,我们众名受害患者请求省卫计委与院方本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对医生吴友平、黄俊等伤害患者,涉嫌收贿获取医疗器械回扣的违法情况予以介入调查。给违法违规违纪者严惩,避免悲剧在江西四千万老百姓身上重演!
请求全国人民关注!
请求全国媒体关注!
请求相关部门关注!
(请点击下面的链接地址阅读南昌新闻网曝光吴友平等人伤害多名患者的视频,且南昌市公安局出具给患者的司法鉴定书,因医生的伤害行为已造成患者伤残八级的严重后果。鉴定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医生严重违法违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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