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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西昌市经济适用房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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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5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州上与市上分别于2006年与2009年修建了两次保障性住房,州上面向社会的分配数为600套左右,

  由于符合州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的人主要是州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所以申购者有2万多人,由于人数过多,关系复杂,最后大部分住房采用了抽签决定的形式来进行了分配,尽管得到的人并不多,由于采取了抽签,所以没得到的人心理落差并不太明显,在申购时尽管发生了一些冲突,但并未构成群体性事件。

  2009年,市上修建完成的可分配保障性住房数为900套左右,包括3个小区,分别是:

  1、处于军分区旁边的53号家园小区。

  2、处于宁远桥一带的宁远桥小区。

  3、处于原索玛鞋业的索玛小区(16亩)。

  其中500套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分配,另400套情况暂时不明。

  这500套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分配的,只限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行政机关工人(包括在职和退休)得到了申购资格,其余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工勤人员虽然填写了申购表,但最后全部被刷,只作为未来保障性住房对象考虑。实际报表分为两次,第一次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人都填写,但在该次中事业编制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已全部被刷。第二次为严肃申购纪律,对申购家庭双方都进行了单位核实。

  500套保障性住房最后经过各单位申购、核查、最后情况如下:(靠记忆完成,可能跟实际数据略有出入)

  1、离休干部(由老干局主管),申购成功率100%。

  2、市党委(由党委办主管)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行政机关工人、退休人员,申购成功率80%。

  3、市政府(由政府办主管)各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行政机关工人、退休人员,申购成功率75%。

  4、各乡镇、街道公务员、参公人员、行政机关工人、退休人员,申购成功率25%。

  由于这次公务员、参公人员、行政机关工人内部申购保障性住房的比率较高,所以并未按2006年州上保障性住房的抽签方法进行分配,而是采取按申购成功率比例算出各单位房子套数,然后将指标分给各单位自己内部分配的方法进行。

  然而,在这些党政机关分配中也有一些问题存在。

  1、事业单位人员心理不平衡。众所周之,除学校(可利用学校土地修建无所有权居住房)和医生(即不履行任何国家职能、只顾挣钱的差额事业单位)外,各行政机关为履行政府职能,都下属了一些具有一定国家职能但无职权的事业单位(这部分事业单位将来很可能转为参公),这些单位中的事业人员开始填写了申请表,但并未被告之事业人员不能参与申购,直到分配情况出来后,才知道真相,造成这部分人心理落差较大,感觉政府行为不够光明正大。

  2、各单位分配不均。这里的不均是相对不均,由于在申购中期采取了一些高压态势,对于以往享受过且面积达到了住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严格限制和反复审查,甚至动用了纪委等名头进行恐吓,所以大部分单位领导在上报申购者时采取了保守态度,只要符合条件又不愿意申购的,都未进行动员进行申购。而也有极少数有经验的行政单位,对符合条件者都进行了积极动员申购,这样按比例分配到单位的保障房套数已经完全足够实际需要者分配,甚至还有多出来分不完的,只能分给下级事业单位人员,并且整个行为也符合程序和规定。这相对于大多数保守而导致指标不够分的单位有政策未用足之憾。

  3、指标下到各单位分配,但没有任何统一的标准和指导原则。尽管到各单位的指标应该说相对充足,但市上并未提出分配的原则和标准,所以各单位分配上标准五花八门,有按工龄分的,有按职务分的,有优先考虑无房户的,也有优先考虑住房困难户的,也有领导说了就算的,这样就造成各单位之间分出的结果炯异。比如优先考虑无房户的单位,由于无房户一般都相对年轻,职务低,所以以前没享受够福利分房面积的高工龄高职务者就有心理落差;而优先考虑工龄的单位,无房户又觉得欠公平。

  问题讲完了,现在作一些主要分析:

  1、目前西昌市保障性住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如何?

  根据调查,目前大多数市内地区的框架小高层和电梯公寓的价格基本在4000/平,而此次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在1800-2200之间,即享受级别面积内的1800-2000左右,超面积的2000-2200左右。但是这些数字同上面提到的市场价相比,几乎就只是市场价的一半。而现在很多保障性住房遭弃购的城市,保障性住房与市场价格只有200元差价,西昌的保障性住房一套的市场差至少是一个普通政府人员6-7年的收入。而申购到房子者,只需过五年就可以将房子推向市场牟利。(只要买卖双方合意,早五年入住和晚五年入住根本不是问题)。

  2、谁该拥有保障性住房?

  根据目前的政策来讲,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那么是不是说每个城市中生活的人,只要收入够低,无论它是私人企业的员工,或者一般居住者,或者公务员,或者教师,它都可以拥有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呢?答案是否定的,比如一个在私人企业打工者,或者一个自由职业者,或者一个小店的小老板,他有什么资格比其他城市居民更有获得此住房的权利呢?如果假设他通过抽签或者其他方式获得了这种权利,他一样可以通过市场化把房子卖了牟利,这对其他没抽到签的城市居民来讲,象中奖一样获得这样一笔不用上税的财富是否公平呢?至于公务员,他也许为国家作出了一定贡献(可能很多人要开骂了),但是作为对其的奖励,这种住房名不顺言不正,而且对于未能享受到的其他同僚,又是否公平呢?茅教授讲过,城市政府有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居住权的义务,而不是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义务。所以个人认为,保障性住房的所有者应该是政府,而非个人。

  3、保障性住房对房价上涨有抑制作用吗?

  有,但不明显。无论是房改房、集资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等等的保障性住房,一旦不能上市,则对商品房价格产生巨大的冲击,反之则几乎不能形成冲击,甚至可能有推波助谰的作用。很多学者称保障性住房是微利商品房,只要是进入市场的房子,就要遵照市场规律运作,不可能2000/平的保障性住房,上了市就只卖2500/平,而是市场价卖多少它就卖多少,因为保障性住房一旦私有化之后,房主只希望该房能卖更高的价,这能对商品房造成什么冲击?当然,住房数量一旦饱和甚至多的时候,部分房子会被出租出来,出租的多了租金竞争会使租房变得便宜,更多的人会倾向于租房而不是买房,但是这个循环周期非常的长,而且住房数量恐怕至少要达到人平两套才可能。当所有房地产商、政府财政部门、商品房的购买者、保障性住房的获得者都天天盼着房价涨的时候,泡沫就练成了。

  4、中央的政策是正确的吗?

  不正确,至少在保障性住房允许上市这一点上,是不正确的,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政府失去了它唯一调节房价的杠杆。这也是为什么保障性住房修建了那么多,但房价仍然没有得到中央预期的回归,咒骂高涨的房价和渴望从房价高涨中获利的百姓仍然长期并存,保障性住房的出台不但没有和谐社会,甚至使社会矛盾更加激化了。诚然,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各方面的利益既得者们,他们都有着各种私心,但这并不是这一切造成的根本原因,真正的原因在于中央政策的漏洞。记得原来某位以市场经济学著称的总理在淡出政坛多年后,回首往事,在谈及自己那几年的过失时候,后悔的几件事分别是:1、腐败与用人不当。2、住房体制改革。前者与本主题无关不予评论,而后者指的就是住房私有化改革给现在百姓造成的影响。西欧可以说是是世界经济市场化最彻底的地区,但是在住房问题走了许多弯路之后,没有一个国家搞住房市场化,而都是采取了积极政府干预的方法来解决住房体制问题,那里的每一个城市都有50%以上的住房国有。一个以深入研究西方市场经济学而著称的精英学者兼总理,在面对住房问题时,竟然无视这一切,而“以市场化的方法解决一切问题”,不禁让人思考是精英政治的问题还是拍脑袋决策的问题。

  5、正本清源有什么办法吗?

  有,中央停止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的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以原价由政府赎回而不能上市转让,也不能继承(这就要求修出来的是基本装修的房屋而非清水房)。这样可以防止炒房者向政府申购,同时让真正的房屋需求者获得居住权。鉴于中国国情及价格优势,保障性住房可以以销售方式给予住房者,其价格根据政府对市场调控的预期而定,以不高于市场价、不低于成本为原则。这样城市政府才有足够的财力不断的修建新的保障性住房以达到足够左右市场的数量。对于已赎回的二手保障性住房,政府可以根据新的申请者情况和当前市场价格情况(在房价乐观的情况下,可以肯定政府绝不会亏本)卖给新的申请者,新的申请者最多只能出租获利,但他无法销售获利。如果申请者实在少而空房太多,可以由政府出租(连修廉租房都省了)。保持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双轨化发展,既要保证低阶层者的居住权,也要保证高收入阶层对房屋的私有欲。说通俗一点,就是:政府修一套房,买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申请者只能住,不能卖。要卖只能卖还给政府。政府拿赎回的房子,有新的人申请就再卖给他(可不是当年那个价了),没有申请的就租出去。当然,这个背后必须要有一个庞大的国家级数据库,里面足以跟踪到每个家庭的房屋产权情况和住房情况。

  6、住房补贴的名存实亡。

  对于服务国家的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等人员,让其感觉最公平的手段并不是给予其保障性住房,因为房子的数量并不够,要想人人享有保障性住房不现实。房贴,近年来这个项目在工资表上出现的情况一是少,二是无差别对待。即一个职工家庭按照其级别所应享受保障性住房面积的房贴完全不符合该城市的房租实际情况,同时,职工无论是否享受、享受多少保障性住房面积在房贴上完全没有体现出来,呈现出吃大锅饭的情况。比如,一个科长,他按级别该享受80个平米的住房,但实际只享受了75个平米,那么让其再申购一套保障性住房来补足其面积,或者每月按本地市场租金标准发放其5个平米的房贴哪个更实际?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自不必高兴,因为每月付按揭的费用比房租还高;没享受到保障性住房或面积不够的职工也不必心理不平衡,因为房贴可以弥补这一心理损失。当然,这对政府对这些家庭的住房情况的动态跟踪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以及政府财政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政府平抑当地房价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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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政策1

发表于 2009-9-5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有几个能得到哦.还不都是上头的人得了..

发表于 2009-10-1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意见,广大的公务员还是没有房子的。

发表于 2009-11-1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9-11-2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真正给需要的人才有意义,,有关系的肯定能占先机,拿到适用房。
发表于 2011-3-3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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