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李勇”及(朱宗银、朱占栋、蔡新福、张俊伟、景晓伟、任建明、赵作春、孟财、刘建龙、惠树立等人)是参加了吉尔吉斯斯坦南北公路第八标段施工的农民工,于2015年六月份进入工地干活,当时工地上没有水、电、网络生活枯燥单调,经受了风吹日晒、严寒酷暑、蚊虫叮咬等等困难,这些困难不算什么,最让我们难受的是从开始干活到年底停工拿不到工资,拿不到血汗钱。八标段的总包方是:新疆北新路桥集团国际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他们再次分包给新疆嘉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禹公司)。 我们跟着嘉禹公司干活,嘉禹公司负责人王战社、朱星火,再三给我们承诺每月按时付款发工资,但是每月都不兑现,一直到年底,骗我们回国说回国在乌鲁木齐发工资,北新路桥在大年三十前一天给我们每人发了4000元。我们每家都上有老下有小,平时老人看病吃药、孩子上学穿衣服,一家人过日子都指望这点工资,拿不到工资之后跟亲戚、邻居借钱度日。 我们找北新路桥负责人连建平、胡万祥、李新国等领导多次,但都被他们来回踢皮球让我们嘉禹公司,嘉禹公司王战社、朱星火说北新路桥没给钱他们也没办法、管不了,我们现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养家糊口的血汗钱到底找谁要?难道北新路桥集团这样的国企上市公司也坑老百姓的血汗钱吗?! 国企领导连建平、胡万祥、李新国和私企老板王战社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坑害农民工,难道还让他们继续胡作非为吗?! 求正义之士为我们主持公道吧!帮帮我们吧!我们携妻儿老小叩谢了! (现郑重承诺:以上网曝内容及附图如有不实我“李勇、电话158-9910-1011”及朱宗银、朱占栋、蔡新福、张俊伟、景晓伟、任建明、赵作春、孟财、刘建龙、惠树立等参加施工的农民工们愿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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