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28日讯(记者 卢永洪)宝剑锋从磨砺出。11月22日,农历十月二十三,小雪节气。来势汹汹的雾霾刚刚散开去,在料峭的寒风里,四川环保人却不敢懈怠。上午10时,四川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于会文牵头,15个处室负责人同时亮相,这是四川省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新闻通气会现场。在通气会上,通过《四川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016年)》也公布了分别来自于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乐山市、广安市和泸州市的十家企业名单及其环境违法和执法情况。于会文强调:我们“将充分运用好环境监管执法这一环境保护的看家本领”,“让《环境保护法》始终保持‘铁齿铜牙’。”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公布的相关案例,四川新闻网环保频道将分十次予以全文公布。下面的是:《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案》。
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现场。 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案 一、 案情简介 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浆板和废纸花为原料生产卫生纸原纸的造纸厂。2016年9月15日,广安市环保局、前锋区安监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对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将污水处理斜管初沉池中的生产废水利用软管向水体排放,利用暗管偷排废水。 二、 调查处理经过 2016年9月16日,广安市前锋区安监环保局对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进行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拍摄了现场照片,围绕该公司将污水处理斜管初沉池中的生产废水利用软管向水体排放的违法实施收集了证据。调取了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生产台账等相关资料,并对所排废水进行取样监测。
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污染的河道。 三、 适用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情况 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利用软管将污水处理斜管初沉池中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向水体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安市前锋区安监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的罚款。广安市安琪日用品有限公司已缴纳了罚款。 四、 移送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安市前锋区安监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广安市前锋区公安局,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和环保负责人实施了10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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