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加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呈现出新特征。我们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每一个党员干部要与时俱进,树立新思路,做到知古鉴今、慎独慎微,心存敬畏和戒惧之心,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工作中坚决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完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主体责任。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切实把握新要求,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抓作风的核心就是抓八项规定落实、抓四风问题整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举措,就是要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紧紧围绕公款吃喝、收受红包礼金、大操大办等陋习,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一项项整治,一个个突破。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将《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做到驰而不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早抓小,着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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