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摆顺、扫干净、不拥堵”的要求,目前,我市正在市辖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治堵保畅攻坚战”专项行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建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类车辆应当有序停放,二轮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请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请在规定地点停放,停放时请按顺行方向依次停靠。 二、城区沿街各单位、商铺不要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停放车辆,以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三、城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请即停即走,不要在学校周边道路长时间停车接人。 四、公交车不要在站点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乘客不要在车行道上等候、拦乘车辆。 五、出租车不要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应当在车行道最右侧停靠,做到即停即走,不得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 六、机动车应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遵守道路交通信号规定,不抢行并线、不超速行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调头。 七、驾驶摩托车应做到戴头盔,靠右行,限两人,不逆行,不闯灯越线。 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按规定走非机动车道,切勿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保持安全速度驾驶。 九、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马路,应当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十、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平安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只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共同营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把南充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成渝第二城”作出贡献!
南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南充市委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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