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法》第四十四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西充县全县人口64.98万,按西充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10.3,未满18岁的人有113780人,有先举权的人数是536020人,选举的有效人数应是268010人,然而西充有186000外出务工者不能参加选举,每年考上大学的3000大学生不能参加选举,4年计12000人,西充的老年人口按20%计算,城镇化率按40%计算,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是不会参加选举的,这样有77976名农村老年人不会参加选举。三项合计为279576人不能参加选举,其余的人全部参加选举才260044人,没有超过有效人的268010人。因此西充按现有的选举人数其选举是无效的。
建议西充县选举委员会给外出务工的186000人支付工资与路费,让他们回家参加选举,维护《选举法》的尊严。切实做好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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