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984|评论: 24

兰草镇纪委对兰草网上信访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8月17日,一网民在巴中论坛及平昌论坛发表《乡镇干部胆子大,敢吃救灾资金不害怕》、《报告李书记:兰草镇52名联名反映镇政府诸多问题》,此贴发表后,倍受网民关注,相关议论很多。感谢广大网民对兰草各项工作的监督,为了便于广大网民监督,了解事情真象,镇纪委特就贴中所反映事情作如下说明。

    一、信访牵头人公开承认对此事的反映带有明显个人情绪,尽管如此,镇纪委于7月9日接到信访人的口头反映后,就对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调查核实,并给信访人作了回复,但信访人认为镇纪委调查不实,又先后给县信访局、县建设局、县纪委以及县委主要领导作了反映,县委主要领导对此件作了批示,相关部门先后也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并采取开会、座谈等方式给信访人作了回复,但信访人一直认定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属实,对各级的调查意见不接纳。由此可见,各级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是高度重视的,行动是积极的,措施是到位的,不存在信访人所说“此事反映后无人过问”的问题。

    二、通过相关部门调查,信访件中所反映的问题大多不实,现就调查取证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5.12”地震款的相关情况

    1.城镇重建款情况:兰草在街户共445户,经建设局鉴定享受震灾补助款的共113户,镇村干部7人(占6%),李林飞、郭召祥、王华安等7名干部均是按“三审三公示”原则确定的,县建设局有明确意见。8月11日,镇纪委组织相关人员又实地核实 (材料已交县重建办),与建设局档案内容一致。(对此情况,信访人一直不服,认为居委会优亲厚友,认为建设局签定不实,强烈要求取消7名干部的受灾款。这种要求是无理的,一方面地震不可能只震群众房屋不震干部房屋,另一方面,7名干部房屋受损经建设局签定确实受损,全部取消是不合理的)。

    2、对信访件中提到的王兴聪两次享受、何静不属于兰草人,李菊等人无房户领地震款等问题的调查。

    王兴聪:在场镇领取重建款属实,没在村上领取,纪委已取证。

   何静户口系江北街44号,身份证号码:513028196608144253(咨询电话:6511110驷马派出所)。没房子领重建款不实。

   李菊2003年4月12日购买兰草粮站办公楼属实,蒲年、杨方国系2005年购买兰草乡缝纫社房屋。有购买协议,合同,房子系本人所有。

   杨昌仁领重建款属实,房屋产权系他本人,2009年初卖给亲戚王中林但地震受灾核实时是他本人。

   (二)、关于城镇低保问题

   信访人7月口头反映后,通过镇纪律调查核实,确实存在4名干部吃低保情况,党委、政府随即取消了这四名干部的低保,并对这四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情况可在民政局(办)核实。

    (三)私卖国有财产问题

    信访件所提到的原老乡政府,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时,经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闲置资产进行了处理(原乡政府搬到原区公所上班),不存在信访中所谈论的情况。

   (四)财政所被烧一事

    2007年,财政所一职工办公室内因电线短路,造成财政所一职工办公室内电脑烧坏1台、办公桌两张被烧,事发后,县财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专门调查和处理,事故原因县消防大队进行了现场技术勘验,信访人一直认为是镇政府有意所为,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现实。

     特此回复。

                                                                                  兰草镇纪委

                                                                             2009年8月18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9-8-18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回复好,以正视听。现在有些人借网络泄私愤、扰乱视听是不正确的。

发表于 2009-8-18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兰草镇去年给各村拔下来的灾后重建款,兰草镇民政主管干部李中正滥用手中职权,骗取灾后重建款,我们所了解的有:兰草镇螺狮村五队郭荛成签字18000元,只领到7000元,兰草三丰三队的熊朝伟签字22000元,李中正亲自去给他们买了一个破房子6000元就算这笔钱用完了,此外,兰草双柏一社的董乃华签字二万多元,也只买了一个破房子就算了,这样的实便举不胜举,望上级领导亲自走访兰草各村各社,事实的真象就明白了,做为村民我们认为这样的干部性质十分恶劣,李中正,周刚荣,郭名祥,王华安一伙用种种手段发国难财,必须给我们村民一个交待,这些赃官,兰草人民决不答应,并且他们处理这项灾后重建款并没有向人民公开,我们并要求向人民群众公开,公平,公正,把已发下去的款项退还给国家.兰草镇人民向兰草镇政府反映上述情况后,郭名祥就支使黄培三去打张仕富,支使郭兰英打罗菊芳,并扬言:只要谁反映,就派有关亲朋去给反映的人做"工作".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有什么要求,今后一定解决等"

 

这个好好回复一下.


发表于 2009-8-1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人7月口头反映后,通过镇纪律调查核实,确实存在4名干部吃低保情况,党委、政府随即取消了这四名干部的低保,并对这四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情况可在民政局(办)核实。

 

 

发表于 2009-8-1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人7月口头反映后,通过镇纪律调查核实,确实存在4名干部吃低保情况,党委、政府随即取消了这四名干部的低保,并对这四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情况可在民政局(办)核实

 

   那已经领用的呢?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就通报批评了事?这样的回复要是发到大的网站又是一笑料

发表于 2009-8-19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吃的吃了要吐出来,还要付出沉重代价才行!!!

发表于 2009-8-19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还有五楼叙述的内容,没有回复。

发表于 2009-8-19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情况,信访人一直不服,认为居委会优亲厚友,认为建设局签定不实,强烈要求取消7名干部的受灾款。这种要求是无理的,一方面地震不可能只震群众房屋不震干部房屋,另一方面,7名干部房屋受损经建设局签定确实受损,全部取消是不合理的)。

受灾干部都有,受灾群众是不是都有呢?值得调查。

发表于 2009-8-1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老百姓,可悲的人民公仆。

我无语、、、

发表于 2009-8-1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只是解释了片面  很多问题相信你也不可以解释吧.   去年火烧财政所难道就只是电线短路这么简单吗?  兰草这几年没点点发展. 大桥修了10年 只要车过桥上行人满身是灰. 前几年硬化街道每户还是出了很多钱.再说兰草吊桥.那么破难了政府经常管吗?你们又拿了好多钱去修. 是老百姓自己每户出钱维修的吧.  前面也有人提到政府连扫街道的清洁工的钱都欠.   都为兰草做些什么啊  我本来只是来看看地震灾款的事情  .没想到 这么敷衍淳朴的老百姓. 实在是愤怒啊.

发表于 2009-8-1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盛夏的建设者在2009-8-19 8:42:00的发言:

可怜的老百姓,可悲的人民公仆。

我无语、、、

发表于 2009-8-20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草有些领导干部确实不像话,就那低保来说,有些家里修了高楼大厦,家里还有吃皇粮黄香的却吃低保,那救灾款就更不必说了,希望有关领导好好查查,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说法。

发表于 2009-8-2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兰草镇去年给各村拔下来的灾后重建款,兰草镇民政主管干部李中正滥用手中职权,骗取灾后重建款,我们所了解的有:兰草镇螺狮村五队郭荛成签字18000元,只领到7000元,兰草三丰三队的熊朝伟签字22000元,李中正亲自去给他们买了一个破房子6000元就算这笔钱用完了,此外,兰草双柏一社的董乃华签字二万多元,也只买了一个破房子就算了,这样的实便举不胜举,望上级领导亲自走访兰草各村各社,事实的真象就明白了,做为村民我们认为这样的干部性质十分恶劣,李中正,周刚荣,郭名祥,王华安一伙用种种手段发国难财,必须给我们村民一个交待,这些赃官,兰草人民决不答应,并且他们处理这项灾后重建款并没有向人民公开,我们并要求向人民群众公开,公平,公正,把已发下去的款项退还给国家.兰草镇人民向兰草镇政府反映上述情况后,郭名祥就支使黄培三去打张仕富,支使郭兰英打罗菊芳,并扬言:只要谁反映,就派有关亲朋去给反映的人做"工作".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有什么要求,今后一定解决等"

 

这个好好回复一下.建议查查!!


发表于 2009-8-2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清自然见底,事实终究要搞明白!

发表于 2009-8-20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dr7878778在2009-8-18 23:24:00的发言:

"另外,兰草镇去年给各村拔下来的灾后重建款,兰草镇民政主管干部李中正滥用手中职权,骗取灾后重建款,我们所了解的有:兰草镇螺狮村五队郭荛成签字18000元,只领到7000元,兰草三丰三队的熊朝伟签字22000元,李中正亲自去给他们买了一个破房子6000元就算这笔钱用完了,此外,兰草双柏一社的董乃华签字二万多元,也只买了一个破房子就算了,这样的实便举不胜举,望上级领导亲自走访兰草各村各社,事实的真象就明白了,做为村民我们认为这样的干部性质十分恶劣,李中正,周刚荣,郭名祥,王华安一伙用种种手段发国难财,必须给我们村民一个交待,这些赃官,兰草人民决不答应,并且他们处理这项灾后重建款并没有向人民公开,我们并要求向人民群众公开,公平,公正,把已发下去的款项退还给国家.兰草镇人民向兰草镇政府反映上述情况后,郭名祥就支使黄培三去打张仕富,支使郭兰英打罗菊芳,并扬言:只要谁反映,就派有关亲朋去给反映的人做"工作".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有什么要求,今后一定解决等"

 

这个好好回复一下.


发表于 2009-8-20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吖頭寶メヾ

发表于 2009-8-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草邮局那段街太烂了,烂了多少年!!!

发表于 2009-8-2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金刀王子在2009-8-18 22:17:00的发言:

   信访人7月口头反映后,通过镇纪律调查核实,确实存在4名干部吃低保情况,党委、政府随即取消了这四名干部的低保,并对这四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情况可在民政局(办)核实

 

   那已经领用的呢?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就通报批评了事?这样的回复要是发到大的网站又是一笑料

要是咱老百姓这样肯定坐牢,这也是贪钱啊。

发表于 2009-8-22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人7月口头反映后,通过镇纪律调查核实,确实存在4名干部吃低保情况,党委、政府随即取消了这四名干部的低保,并对这四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情况可在民政局(办)核实。”就这样算了?是谁违规操作的?该不该过问?!

发表于 2009-8-22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战士在2009-8-22 1:03:00的发言:
“信访人7月口头反映后,通过镇纪律调查核实,确实存在4名干部吃低保情况,党委、政府随即取消了这四名干部的低保,并对这四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情况可在民政局(办)核实。”就这样算了?是谁违规操作的?该不该过问?!

执法不严。违法必究。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