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开展并完成2016年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医方略,清理整顿中医药服务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依法管院及卫技人员规范执业意识,增进基层中医药人员健康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实现全市中医药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局有关文件的要求,内江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印发了《内江市2016年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内卫监发【2016】84号),6月自今,市、县(区)监督执法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8月,市支队统一组织印制了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市本级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各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责成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部、诊所和中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明显处所张贴有关中医药政策法规宣传的资料及标语。9月初,,市支队组织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市、县(区)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人员50余人。 5月,市支队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1次。9月26-29日,市支队奚平副支队长、监督执法二科吕玉龙科长、监督执法人员刘欣、孙颖等4人,对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注册)的9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临床医疗技术的执业活动、中医药服务人员执业及其他暗访排查、群众投诉等情况。检查结果发现:被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提高,临床医疗技术的执业活动规范,中医药服务人员执业意识增强。各医院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医疗机构加强了各类卫技人员中医药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中医药服务人员自觉学习中医药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中医师的执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注册地点等情况)和中药师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较好。中医医疗机构遵守医疗卫生及中医药服务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取得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诊疗科目设置规范,未超出登记范围行医执业;中医医疗机构内部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未发现中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科室对外承包出租等违法行为。中医诊疗标准、护理、中药药事管理、中医病历、中药处方书写、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包括中药治疗和中药饮片管理、中药煎药室管理、中药调剂等中药药事服务,针灸、拔罐、推拿非药物疗法等方面管理较规范。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下达了卫生计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10月上、中旬,市支队组建市级督导组,对各县(区)开展的2016年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抽查,督导结果全市通报。今后,市支队将高度重视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的作用,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对开展中医医疗服务机构的全面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监督档案,在监督形式、方法、技术性监督手段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方面进行尝试和创新,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水平和能力。 http://img.neijiang.gov.cn/uploads/2016/10/09/163050.png http://img.neijiang.gov.cn/uploads/2016/10/09/16305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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